光明网讯(通讯员 曹霞 潘玲玲)
20多年前,妹妹结婚无房居住,哥哥便用自己的宅基地让妹妹盖了三间砖木结构的平房居住。如今哥哥之子娶妻生子,住房拥挤想盖新房,与妹妹协商要回地基,妹妹认为地基是集体的,自己已建房20余年,地基和哥哥无关,哥哥恼火遂雇挖机推倒妹妹房屋。5月4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张先生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张先生与被害人张女士系亲兄妹关系。1991年至1992年,被告人将自己的一块宅基地让其妹张木兰做了三间砖木结构的平房居住。近年来,张女士因孩子上学租住在县城,三间平房未曾住人。现被告人因其子做房无土地,便与张女士商量房子地基之事未果。2011年7月8日下午,被告人张先生未经被害人张女士的同意,雇挖土机将位于泾县泾川镇南街竹园组张女士所建造的三间砖瓦结构平房推倒。经宣城市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被毁房屋及家具的价值为13920元。案发后,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庭审中,被告人自愿认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先生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系家庭内部矛盾引起的,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庭审中自愿认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可适用缓刑。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