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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之曲”在山间荡漾
——漳平市人民法院新桥法庭实现十年“零信访”
作者:叶庆章 易圣光   发布时间:2012-05-07 15:11:47


    一个山区的基层人民法庭,十年来办案近3000件,无一发生涉诉信访,调解撤诉率连续十八年保持在90%以上,这个纪录在福建省人民法庭乃至全国都是极为罕见的,创造这一记录的正是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新桥人民法庭。

    新桥法庭管辖着漳平市北片的新桥、吾祠等五个乡镇,辖区有68个行政村,200多个自然村,总人口7万余人,辖区域广,村落分布较散,许多村庄处在山高路险的偏远地区。就在这群山环绕之中的大山里,活跃着一支只有4名干警组成的审判队伍。近年来,他们为了辖区的安宁、和谐,跋山涉水,走村窜户,将一个个矛盾化解在基层,将一起起纠纷解决在萌芽,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用他们辛勤的汗水,酿造出了那种淳朴民风,营造出了安宁和谐的环境。

    源头预防 将关口前移

    “多亏了法官及时的调解,要不然他们双方又不知要发生何纠纷”,参加调解的赤水镇司法所所长刘正南对笔者说。

    2011年9月7日上午,黄某尧与黄某如在赤水镇黄山村因林地纠纷发生争吵,双方大打出手,黄某尧被送往漳平医院治疗。出院后,黄某尧向被告黄某如索赔医疗费,又方再次引起争执。新桥法庭干警接到黄山村调解员电话后立即到现场参与调解,在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李建富法官意识到,本案双方真正的矛盾在于林地纠纷,即使解决了医疗费的赔偿问题,矛盾也不能得到有效的化解。因此,他立即拨通了赤水镇林业站的电话,邀请他们参与调解,林业站调解员勘察了纠纷现场,明确了双方林地的界址。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调处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很快便烟消云散。

    人民法庭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方面,它是农村的法律窗口,更是连结民心的“110”。为了能及时化解矛盾,新桥法庭干警变“坐堂就诊”为“下村出诊”,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坚持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抓住社会矛盾源头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2010年10月23日下午,前来灵地乡巡回审判的朱丹华庭长正准备返回法庭,忽然接到易坪村调解员要求参与调解的电话。原来,易坪村许某把其父亲的骨灰埋葬到京口村的山场中,京口村的黄姓族人看到山场被占用,200多名群众手持锄头、劈刀欲上山强行掘坟。纠纷发生后,虽经当地村委会干部极力疏导,但劝解无效,矛盾不断升级。新桥法庭的干警顾不上一天的劳累,赶了半个多小时的路,终于来到了事发现场。朱庭长要求双方先保持冷静,并各派出代表进行协调,结合山场权属和农村风俗习惯进行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一起群体性纠纷被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级联动 调解有合力

    新桥法庭干警意识到,要想将矛盾化解在前沿,避免群众信访,就必须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使之成为人民法庭的依靠力量。为此,新桥法庭根据实际推行“三级联动”矛盾化解机制。在辖区设立了4个“法官工作室”和8个“巡回办案点”,及时参与纠纷调解。

    “三级联动”,顾名思义,就是要多部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即在纠纷发生后,由村、乡镇和各相关部门的调解员联合开展调解,法庭在调解中给予业务指导。“在农村,村民间难免会发生这样那样的纠纷,近年来,我们村无一上访、无一诉讼案件发生,大事小事村里都调处了。三级联动调解机制,符合农村实际,很实用。”新桥镇城口村治保主任魏祥源对笔者说。

    今年2月,因省道208线道路硬化,双洋镇溪口村村民胡某经营的汽车维修店的车辆只能从溪口加油站经过,加油站老板邓某以车辆经过加油站会带来安全隐患为由,在胡某的维修店边上堆放砖头和砂子,阻断车辆经过加油站。3月23日双方又因车辆通行问题再度发生分歧,矛盾一度升级。溪口村调解员及时介入进行调解,但邓某及其家属态度强硬、蛮横无理,还对调解员破口大骂。新桥法庭干警接到情况反映后,立即赶赴现场。一方面耐心做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安抚当事人的焦躁情绪;另一方面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知识。经新桥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和村干部共同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保证了车辆通行。

    “现在有了法院的指导,我们的法律业务也精通了许多,调解起来心里也有底了,我们既可讲理,又可讲法,如今,群众更信任我们了”,前来参加培训的一位村主任说。

    2008年的某天,新桥法庭朱丹华庭长接到了前来咨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调解员的电话,朱庭长意识到,调解员的法律业务能力不仅直接影响着调解的效果,甚至可能导致调解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从此,新桥法庭建立了联络培训机制,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定期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他们旁听庭审,把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源源不断地传授给,让他们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骨干力量。

    民情分析 解百姓之忧

    “听民声,访民情,解民忧”是新桥法庭工作的一大法宝。“要实现为民司法,首先必须掌握社情民意,只有了解群众心声,才能做群众的贴心人”这是新桥法庭朱丹华庭长时常在庭务会上强调的话语。为了翔实地了解掌握辖区的社情民意,新桥法庭利用巡回审判之机开展走访活动,详细记载群众反映的每个纠纷和遇到的困难,建立便民法律服务台帐,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

    “感谢法官,让我在洪灾中感受到了党的温暖”,当患病的陈老汉被他的儿子从安置帐篷中送往医院治疗时,激动地说。2010年6月,新桥镇遭遇了百年一遇的洪水。新桥法庭的干警在灾后走访中了解到,在政府安置的帐篷里住着一位年过六旬的身患心脏病、肾结石、肠病老人,他的3个儿子除了每人提供10斤大米外,不对老人进行照料。法庭干警立即联系村调解员,决定当晚立即到陈老汉的儿子家中进行调解。法官和调解员一方面向他们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们明白赡养父母不仅是最基本的道德准则,而且也是法律规定的应尽的义务。为了让3个儿子理解父亲的苦衷,法官列举了很多身边的孝子,用生动的语言讲述了生活中父亲关爱子女的点点滴滴。 3个多小时的讲述,最终,他们不承认了错误,当场拿出2000元把老父亲送往医院治病,并表示今后要把父亲接回家里轮流赡养。

    针对近年来,农村矛盾纠纷日趋复杂多样,如何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这是基层法庭所面临的新课题。新桥法庭的法官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从2008年起,坚持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派出所、司法所、镇(村)调解员等人员参加的民情分析会,对辖区内的突发性纠纷、群体性纠纷等进行分析,及时掌握矛盾动态,提出预防和化解纠纷的对策和建议,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送,为领导正确研判矛盾纠纷形势、实施决策提供依据,有效预防矛盾纠纷。据统计,通过民情分析会已排查矛盾183起,及时化解纠纷135起,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60余次。

    诉调对接 促社会和谐

    打官司最怕时间长、花费多,“诉调对接”则让当事人“既省时又省钱”,同时缓解了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快速攀升的压力。2011年以来,新桥法庭共司法确认78件,而受理的诉讼案件却同比下降近两成。这种既有效率又有效力的调解,赢得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今年4月18傍晚,一中午男子急匆匆地来到新桥法庭,“同志,我要起诉,麻烦你给我立个案”。法官小张看完了诉状,了解到前来立案的刘某来自安徽,2010年8月,家住新桥镇的陈某欠其饲料款4.5万元未还,刘某迫于无赖,便千里迢迢来到了新桥法庭。小张对前来立案的刘某说:“您大老远来这里诉讼可不太方便,为了能尽快解决您的纠纷,您可选择诉前调解,我帮你联系一下调解员”。望着刘某半信半疑的眼神,小张接着说:“调解后,如果你们双方同意,我们法庭还会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这样调解协议便具有了法律强制力”。接到法庭通知后,新桥村调解员老曾便来到了法庭,并通知了被告到庭调解,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经法庭进行了司法确认,当刘某拿到法庭出具的司法确认决定书时,激动地说:“原以为来这打官司肯定要跑上几趟,没想到仅1个多小时,就为我们办结了此事,要不是摆在面前的盖着法院公章的法律文书,我还真不信这是真的”。

    “原来人民调解没有强制执行力,老百姓不愿接受这样的调解,现在由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给当事人吃了颗‘定心丸’,这种既方便快捷,又不伤感情,也不用收费的调解方式,容易被群众所接受”新桥镇调解员连明全对笔者说。

    为了方便群众联系,新桥法庭依托辖区的司法所设置了“诉调对接联系点”,并将法官姓名、联系电话制作成了法官联系卡,分发辖区各村,方便群众联系,实现了诉讼调解与非诉调解有机衔接。

    司法让社会更和谐。新桥法庭的干警并不满足于取得的成绩,如今,他们又把创建“无讼无访村居”作为自己新的工作目标。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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