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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贩50元毒品被判蹲半年班房
发布时间:2012-05-10 15:55: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袁建军 黄侣松 )   贩毒来钱快,只是烫手。5月9日,广西兴安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被告人贩卖毒品获利50元,但钱未捂热即被拘捕,获刑半年。

    蒋长勤及侯光玉均为兴安县高尚镇农民,二人听说贩毒来钱快,而且能搞到大钱,就合伙商量一起搞点毒品来卖,搞几个钱潇洒潇洒。说干就干,2011年9月5日,蒋长勤、侯光玉各出一份钱,想办法到桂林市买了7000元毒品K粉,拿回兴安贩卖。9月8日,蒋长勤联系到买家罗建华,以50元的价格卖给罗建华一小包K粉,第一次贩毒非常顺利。孰料,二人的一举一动早已尽在公安民警掌握之中,当晚公安民警就将蒋长勤、侯光玉控制住房,并在其二人共同租住的房间里缴获剩余的202.29克K粉。经鉴定,K粉里含有氯胺酮。

    兴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蒋长勤、侯光玉为谋取私利,向他人出售少量毒品氯胺酮,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蒋长勤、侯光玉非法持有毒品氯胺酮202.29克,数量较大,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遂依法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蒋长勤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二、被告人侯光玉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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