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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学文化男子短时间竟诈骗40万余
发布时间:2012-05-18 10:10: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鹿参)
只有小学文化且无固定职业的被告人邱某,谎称自己“上面有人”,短时间内疯狂诈骗40余万元。
2010年2月至2011年6月间,被告人邱某谎称系某县县委书记的亲戚,可以帮被害人周某办理建房许可证,先后骗取周某钱财共计110000元。 2011年4月份,被告人邱某谎称已承接原共青交通稽查征费所用地商品房开发工程,以将附属工程交给被害人罗某施工名义,骗取被害人保证金30000元。同年6月至7月间,被告人又谎称已承接共青至苏家垱公路工程,邀被害人罗某、查某入伙,共骗取两被害人现金123000元。之后,被告人又谎称其哥哥系省武警总队领导,与共青相关领导熟悉,能以较低价格竞买到鸭鸭大厦土地,骗取被害人查某的信任,并以邀请其入伙竞买土地和以跑关系活动经费名义收受被害人现金200000元。 2011年5月份,被告人邱某谎称能帮助被害人魏某的儿子安排到共青某局工作,先后以送礼、交培训费等名义收受被害人现金33900元。 综上,被告人邱某骗取他人钱财共计416900元,案发后,被告人仅退还被害人107000元,剩余赃款被其挥霍。 江西共青城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宣判后,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邱某已于日前交付执行。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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