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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把银行当“摇钱树”两年透支三万元获刑
发布时间:2012-05-24 11:31:26
光明网讯 (通讯员 贾小翠)
一男子在两年时间内恶意透支五家银行的信用卡,经银行600余次催缴,仍拒不归还。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家住本市房山区史家营的被告人王某,中专文化水平,无业。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其先后在中信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分别办理了五张信用卡。成功开通透支业务后,自2007年12月至2009年5月,张某共计透支34427.42元。 自2009年至2011年,五大银行分别通过电话、信函、上门等方式催收620余次,王某始终未能归还。无奈之下,各银行纷纷报警,王某获讯后离家出逃。2011年10月26日,王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本院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处罚。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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