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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矿产局办公室主任诈骗受审
发布时间:2012-05-24 14:51: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邱凤 宋翔)   孙某某谎称自己是会昌县矿产局办公室主任,六次骗取他人现金6000元,公诉机关以孙某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5月23日下午,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8月3日上午,孙某某冒充会昌县矿产局办公室主任的身份,到会昌县西江镇背坑村何某某店内,虚构会昌县矿产局需要制作广告牌一事,以介绍业务给何某某索要“打点费”的方式,骗得何某某现金1500元。

    2011年9月19日上午,孙某某冒充会昌县矿产局工作人员的身份,到会昌县西江镇刘某某店内,虚构会昌县矿产局需要采购太阳能一事,以介绍业务索要“打点费”的方式,骗取刘某某现金1500元。

    2011年10月份的一天,孙某某冒充会昌县矿产局办公室主任的身份,到会昌县西江镇曾某某店内,虚构会昌县矿产局需要做广告牌一事,以介绍业务的方式骗取曾某某现金200元。

    2011年10月底,孙某某冒充冒充会昌县矿产局办公室主任的身份,到会昌县西江镇站前路太阳雨太阳能郭某某店内,虚构会昌县矿产局需要买太阳能一事,以介绍业务索要“打点费”的方式,骗得郭某某现金1400元。

    2011年10月一天晚上,孙某某冒充会昌县矿产局办公室主任的身份,到会昌县西江镇西江大道华硕电脑许某某店内,虚构会昌县矿产局需要采购监控设备和电脑一事,以介绍业务索要“好处费”的方式,骗取许某某现金14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他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应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将择日作出宣判。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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