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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收费员为买“六合彩”截留电费15万
发布时间:2012-05-25 10:03: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旦平 邱凤)   钟某某原系会昌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收费员,因迷上“六合彩”赌博,挪用、贪污单位公款。近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判决被告人钟某某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某在2004年7月6日至2004年9月5日期间,利用自己身为会昌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城区营业班收费员的职务之便,截留按规定收取电费后应当日清月结上交公司的公款154060.68元归个人使用。其中145000元用于购买地下彩票及其他开支,2004年9月7日早晨携带余下的公款9060.68元潜逃。

    被告人钟某某归案后,其主动将潜逃期间存入银行的个人储蓄28625.5元用于退赃,同时主动请求家属帮助退赃40000元,共计退赃68625.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某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营业员收费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45000元归个人使用、携带公款9060.68元潜逃,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及贪污罪,且挪用的公款用于非法活动,系情节严重,应予刑事处罚,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钟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已退部分赃款,庭审时认罪,具有悔罪表现。被告人钟某某及辩护人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的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采纳,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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