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邹桃生 刘才泉)
5月30日上午,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王某与邹某中介协议纠纷一案并当场履行完毕,使这起困扰法院数月、当事人几度信访的纠纷案件,经过该院承办人、庭长、分管副院长三级协力调解终于成功化解。这只是该院运用调解方法成功化解疑难复杂案件其中一例。
经过几年来不断的学习、探索和实践,会昌法院已构建起诉前、庭前、庭中、庭后、庭外和执行的“全过程、全方位、无缝隙”的全覆盖大调解机制,将调解工作前移后延,承办法官在各个环节主动参与调解,使矛盾得到妥善化解,社会得到和谐稳定。同时,该院还在全院实行了承办人、庭长、院长三级协力化解纷争的制度,承办法官调解不了,庭长参加调解,如若不成,则分管副院长、院长参加调解,直至纠纷解决。在外部搭建起覆盖县、乡(镇)、村三级立体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如今,在该院内部,已经形成了“讲调解、重调解、善调解”的良好氛围。
在调解工作中,法官们总结出“四诊”,即“望、闻、问、切”,通过当事人陈述诉求,观察他们的态度,了解案情找准调解切入点。“四心”即调解要有耐心、诚心、恒心、公心。“四访”即诉前纠纷回访、判决后回访、弱势群体回访、涉企案件回访。调解结案案件也达到了当事人“无反悔、无申诉、无上访、无缠诉”的“四无”标准。他们采取以上方式调解,大大提高了调解撤诉率,使调解工作再创新高,使一些疑难案件的处理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当地社会各界对该院的调解成绩给予高度评价,称赞该院调“和”有方,维稳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