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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法院积极教育挽救帮教未成年犯
发布时间:2012-06-01 11:39: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祖军)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注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调整3名法官、3名书记员组成少审合议庭,增强未成年人司法审判教育、挽救、帮教功能。近年来,该院刑事案件总量呈现“井喷”,由原来的每年700-800件上升至1400件;但未成年人案件量,则呈明显下降,由原来的每年120余件下降至60余件,这是少审合议庭的教育功能向前、向后延伸的结果。

    坚持寓教于审。采取温暖感化法、耐心说服法、父母关爱法、前途指导法等方式,增强庭审教育的实效性。在审理张某抢劫案时发现,张某父母离异多年,承担监护责任的张父常年外出打工,张某从小缺乏关爱,导致性格暴戾,作案时虽已劫得财物,仍对被害人连刺数刀。法官通过多方努力,找到张母,但庭上张某拒绝与母亲相认。后通过法官苦苦劝说,张某终于喊出“妈妈”并与之抱头痛哭。在法官与张母共同对张某进行道德感化和法制教育后,张某认罪悔罪,并当庭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禁止令,禁止其接触不良事物,防止再次犯罪。在赵某某抢劫案中,判决“禁止赵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脱离法定监护人在外过夜,禁止进入网吧,禁止与吸毒及违法犯罪人员交往”,这也是全市法院首例适用禁止令的判决。

    注重回访帮教。建立缓刑未成年人回访档案,对未成年人进行跟踪考查,并联合未成年人管教所等单位共同开展帮教活动。每年召开一次未成年人缓刑犯回访座谈会,要求书面汇报判决后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每年五四青年节,少审合议庭法官到未成年人管教所,通过赠送书籍和生活日用品,鼓励其重树生活信心。对回访发现的极端、个别人员,则与管教干部取得联系,制定专门帮教方案。近两年来,少审合议庭数次到未管所,回访该院判处的在该所服刑人员80余人次。此外该院坚持每年定期召开未年成缓刑犯回访考察会,对数十名居住地在本市的未成年缓刑犯进行跟踪考察。

    引入心理辅导。试行“法官寄语”,指引少年犯改造和回归社会。被宣告缓刑的李某,回到垫江老家后因父母文化低下,缺乏有效的教育管教能力,李某抵制矫正。法官得知情况后,立即给李某父母打电话并给李某写信,引导李某走出心理误区。李某被法官的真诚感动,自觉定期到公安机关报道,写书面思想汇报,平安度过缓刑考验期,没有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积极探索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矫治工作,引入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辅导。在审理赵某某强奸、强制猥亵妇女案中,法官请来心理咨询师对其辅导,收到良好效果,使赵某某认识到其极不健康的心理以及其行为的违法性、卑劣性,恢复了正常人应有的羞耻心,从而正确理解法院的判决,认罪服法,接受改造。尝试邀请学校老师作为人民陪审员,借助他们丰富的教育未成年人经验,进行心理疏解。

    加强法制教育。开展“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案例专题报道”等活动。在辅仁中学、110中学、长生桥中学等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工作,通过共教共建,重点搞好学校预防。每年定期到学校上法制课,该院共有6名法官为南岸区周边学校的法制辅导员,其中刑庭周俐莎法官是辅仁中学、珊瑚小学、长生桥中学等校的法制辅导员,刘宏伟、陈强华、周文秀、戴雷、曾彦法官是南岸区11中等校的法制辅导员。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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