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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院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工程”温暖每个角落
作者:茶莹 刘学斌 唐燕 发布时间:2012-06-07 08:40:28
5月30至31日,云南全省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推进会在昆明召开。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及其他院领导出席了会议。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分管审管工作的副院长、审管负责人、新闻宣传部门负责人及省高院各部门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推进会,主要是通过观摩庭审、点评交流、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不足和问题,并结合最高法院关于认真开展“两评查”活动的要求,对“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暨“两评查”活动再部署再落实,扎实搞好全员岗位大培训和大练兵,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法官干警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认真观摩庭审 积极交流点评 5月30日上午9:00,发生在昆明市五华区晶晶歌舞厅孙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昆明中院准时开庭审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许前飞院长及院领导、17个地州市中级法院院领导及参会人员提前来到庭审现场,认真观摩了整个庭审全程。 整个庭审,气氛庄严、秩序井然,庭审程序规范紧凑,法官仪容仪表端庄,法言法语运用得当,也体现了法官较强的专业素质和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 在旁听席上,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大学教授、新闻记者、云南民族大学法官班的学员、旁听群众等约300余人参加了旁听。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就旁听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以案释法。新华网和云南电视台对庭审现场进行了全程直播。 这是全省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推进会与会人员观摩庭审的一个真实镜头。推进会上,与会人员还观摩了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民事纠纷案,观看了大理中院、玉溪中院、曲靖中院提供的庭审实况短片。 “看了大理中院开庭审理的视频后,我认为案件选题很好,公开开庭地点选的也很好,通过公开开庭,向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廉政监督员、各界群众发放庭审问卷函,请他们对庭审效果作出综合评判,让民众接近司法、理解司法、信任司法,从而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社会效果。”云南高院刑事一庭庭长向凯在座谈会上说。 座谈会上,来自全省各地州中级法院的院长们围绕庭审程序、诉讼权利保障、庭审纪律、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交流。并一致表示:全省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是全省法院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攻艰克难的勇气,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再接再厉,认真组织此项活动,为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阳光司法 温暖社会每个角落 “全省法院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就是为了进一步向社会展示司法的阳光特质,通过这个活动让社会感受到阳光司法将给社会带来法治的光明,带来正义的力量,带来公平的希望,也带来人性的温暖,这就是阳光司法的内涵。”许前飞院长在5月31日全省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推进会上这样说。 “阳光是光明、力量、希望和温暖的象征,司法的本质是阳光的, 司法活动应该在阳光下运行,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案件,都应该公开开庭审理,司法活动是没有暗箱操作的,也绝对不能有暗箱操作。” 自今年年初云南高院对“阳光司法工作”活动部署及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法院按照云南高院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和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行动、精心筹划、认真组织,以“请进来”(在法院开庭审理)和“走出去”(巡回审理)方式,让庭审走近民众,贴近民生,自觉接受社会民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媒体等社会各界监督,让“法庭”开到了学校、工厂企业、机关、军营、村寨、集市、田间地头…… 云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为栋介绍,2011年元月,云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对“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做了全面安排部署,2月3日在全省法院新闻宣传会上对“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的新闻宣传作了具体部署。全省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启动后,全省各级法院积极行动、认真组织,逐步推开;根据案件性质,广泛而有针对性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旁听庭审;紧扣时政,围绕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及时审理社会关注、民众关心的案件;有意识地挑选审理案件的巡回地点,确保“走出去”案件的庭审效果;想办法、出实招,认真抓好庭审活动的组织工作;积极开展庭审活动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据悉,截至5月20日,省高院、15个中级法院和105个基层法院已开了阳光司法第一庭,不少法院已按计划组织了多个庭审活动,全省法院共公开开庭339个,组织各类旁听人员53617人,其中邀请各级人大代表2379人、政协委员1959人,收回调查问卷函21142份。 从问卷调查表反馈的情况看,广大群众认为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非常必要,对法官走近群众十分支持,社会各个层面殷切希望阳光司法活动能够形成常态化、迫切希望法官能够更多地走近群众、走进基层。 推进阳光司法 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 据杨为栋介绍,今年3月份,最高法院向全国各高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通知》,并于3月29日召开了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的电视电话会议。为落实好通知要求和电视电话精神,云南高院党组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稳妥地推进“阳光司法工程”活动;要突出重点,把“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与最高法院提出的“两评查”活动有机地结合,广泛深入开展好庭审评查活动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要明确活动目的,在活动实效上下工夫;要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审判人员的审判业务能力;要加强督导、信息交流以及新闻宣传工作。 同时要求,在开展“两评查”活动中,全省各级法院要紧扣和突出“阳光司法工程”活动这个主题,审判人员全员参与,扎实开展“两评查”活动,对于裁判文书评查,利用已建设好的全省法院三级联网网络平台,在网上调取文书进行网上评查,借助科技手段提高评查效率,丰富评查手段。 在开展庭审评查活动中,各级法院要结合本院实际,以已开展的“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为主,在组织审判业务骨干开好“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示范庭供其他法官观摩学习的基础上,审判人员要全员参与,按照最高法院提出的“每个审判庭的每名法官至少要接受1次庭审评查。各级法院参加庭审评查的案件原则上不少于开庭总量的5%”要求,对2012年以来开庭审理的案件认真组织好本院的庭审评查活动。 在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中,审判人员要全员参与,各级法院要在认真总结已有裁判文书评查经验基础上,通过活动的开展认真查找裁判文书存在的质量问题,引导法官增强裁判文书说理的针对性、准确性、透彻性,努力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实现案结事了。全省各级法院各审判庭的法官至少有两份裁判文书参加评查,参加评查的裁判文书原则上不少于生效裁判文书总量的5%。裁判文书评查活动采取各级法院自查、自评和上级法院抽查的方式进行。各级法院也可采取裁判文书讲评、文书制作经验交流、优秀文书展评等形式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活动。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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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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