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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法院实施精细化管理 案件审理全程评查
发布时间:2012-06-07 15:37: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凯)   为加强裁判文书的监督评查,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以进一步精细审判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记者从巴南区法院获悉,《细则》规定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工作由审判监督庭负责实施,评查内容涵盖法院受理案件至执行结案全过程。对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审理程序和实体处理、裁判文书制作、案卷材料扫描、网上办案信息录入以及上诉发回重审、改判和再审改判案件等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评查。每季度抽取5%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送审委会委员评查。

  对案件的归档时间,《细则》也做了具体规定,要求业务庭网上结案后必须在两个月内电子归档,并在申请归档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纸质卷宗评查。

  评查工作结束后,对未提起申辩、申辩未成功的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由监察室主动介入,对案件实施现场监察、动态督察,严格审查有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并形成调查报告呈审委会审查,责成承办法官予以改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另外,《细则》还设置瑕疵案件补救程序。每月在内网办公系统发布裁判文书评查结果通报,将发现的问题及扣分点在报告单中清晰列明,承办部门、法官可在三日内向审监庭书面提出异议,并提交审委会复议,各业务庭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应参会陈述复议理由,及时改正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审管办每月从审监庭已评查的案件中抽取10件进行专项监督评查,防止漏查、粗查,为裁判文书质量栓上“双保险”。

  此外,据巴南区法院江渝副院长介绍,《细则》的出台是该院贯彻最高法院开展“两评查”活动,加强法院司法能力建设的一个新举措。该院已于日前成立“两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积极统筹规划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通过观摩庭审、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及裁判文书质量,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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