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辽宁全省法院年内统一成立调解服务中心
作者:霍仕明   发布时间:2012-06-08 11:23:18


    记者今日从辽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辽宁全省各级法院将在年内成立统一规范的调解服务中心,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推进和谐司法。

  据介绍,调解服务中心专门设立调解中心工作室,选配审判经验丰富、调解能力较强的法官从事专职调解工作;在诉讼服务大厅增设调解服务对接窗口,开设调解工作宣传栏等。其职能主要是对本院案件在立案阶段进行调解,对诉讼调解、诉调对接、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培训指导。

  去年以来,辽宁全省法院积极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省法院专门下发了《做好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衔接工作的若干问题意见》,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依法予以确认;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制度及定期沟通联络制度,与行政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等非诉讼调解组织进行工作对接;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吸收3724名擅长调解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仲裁员等为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召开全省法院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本溪中院等41个中级、基层法院矛盾化解工作经验。全省设置立案调解组织机构共141个,开展立案调解人员449人,其中诉前调解案件19348件,立案调解23712件。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孟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