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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家混战伤儿媳 流产之后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06-11 13:56:54
光明网讯 (通讯员 李鹏)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依法判决准予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告周某与被告郭某离婚。
周某与郭某系经媒人介绍相识恋爱,经过短暂的相处,并经过双方父母首肯之后,双方便开始了“试婚”生活。同居期间,两人缠绵悱恻、如胶似漆,很快就有了爱的结晶,得知这一喜讯,两家人甚是高兴,于是着手宴请宾朋为二人办理婚事。 婚后,周某辞去工作在家安心养胎,每天睡到日晒三竿,醒来就会打牌上网,慵懒不堪,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般的日子,生活起居全由婆婆照料,郭某则担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一日,郭某因骑摩托车撞人急需8000元赔偿款,但由于手头拮据,于是问老婆要8000元结婚时的人情钱应急,不料却遭到周某强烈反对,坚决称这是自己的私房钱,二人为此大动干戈,婆婆知情后也对儿媳妇颇为不满,母子便同仇敌忾声讨儿媳。周某倍感委屈,于是打电话给爸妈诉苦。第二天一早,周某父母及亲友便过来接女儿回家,此举遭到郭某及家人的极力阻扰,于是双方发生激烈争吵,然后便厮打在一起。见状,周某也上前帮忙,不料被婆婆失手打到肚子,周某忍者剧痛随即倒地。数日后,小孩还是没能保住。痛定思痛,在获得家人的支持之后,周某毅然起诉与郭某离婚。 法院认为,由于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牢固的夫妻感情,此次争执之后,双方确无和好可能,且被告答辩称同意离婚,依法应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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