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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抢劫杀人团伙两主犯被判死刑 曾到缅甸作案
发布时间:2012-06-12 15:09: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邓金凤)   6月11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文强等9人犯抢劫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文强、蒲元洪两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淦向文 、唐勇两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团伙入室盗窃被发现直接明抢  曾两次抢劫同一户

    2008年1月31日、5月24日陈文强等人分别到涪陵区顺江大道顺苑路30号,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街道黑石子村等地实施盗窃。当被户主发现时陈文强等人持刀威胁被害人,抢夺财物共计人民币1万余元。              

    两次作案的顺利得手,让陈文强等人肆无忌惮。居然在4个月不到的时间里两次到同一户人家作案。

    2010年1月24日凌晨4时许,陈文强等人携带作案工具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东路24号宿舍的刘华家盗窃,作案时刘华夫妇被惊醒。随后,陈文强持菜刀威胁刘华夫妇,将刘华左耳、左脸划伤。当场劫取金项链1根和手机1部。

    同年4月30日凌晨3时许,陈文强等人再次到刘华家盗窃。因卧室门被反锁,陈文强和余乾便从阳台翻窗进入卧室持刀分别将刘华夫妇控制在床上,后余乾将卧室房门打开,唐勇随即进入。三被告人用透明胶带将刘华的手脚捆住、嘴封住,将唐芳芳的手捆住。为制止吼叫,陈文强持木凳击打刘华头部后,又与唐勇一起用电源线、闭路线等勒刘华颈部,致刘当场死亡。为获取抢到的银行卡密码,陈文强和唐勇用电源线勒唐芳芳颈部,致唐芳芳当场昏迷,三被告人当场劫取人民币600余元及黄金项链、戒指等物后逃离现场。经鉴定,刘华系机械性窒息、颅脑损伤死亡。

    流窜到缅甸抢劫金店未果  遂抢诊所并杀人

    陈文强等人除了在重庆等地抢劫外,其间还偷越边境到缅甸抢劫。2008年9月初,陈文强等人携带撬棍等作案工具从云南省陇川县偷越边境到缅甸克钦邦第二特区东部专区迈扎央经济开发区,准备抢劫金店。几人在踩点时,发现金店戒备森严,故一直未能实施抢劫。

    陈文强觉得实施抢劫的人太少,就叫妻子到缅甸帮忙“望风”。期间,陈文强的妻子因“癫痫”病发作,到当地“震宏诊所”医治时,发现该诊所写字台抽屉内有较多现金。由于一直没有机会抢劫金店,陈文强便提议去抢劫诊所。

    2008年10月11日凌晨,陈文强、淦向文持撬棍、蒲元洪持杀猪刀等作案工具,进入“震宏诊所”后,蒲元洪持刀挟持诊所人员欧贝贝并砍割其颈部,致欧死亡;随后,陈文强、淦向文、蒲元洪共同将诊所老板程强杀害。当场抢走人民币6000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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