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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再谱新篇
发布时间:2012-06-15 09:34: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黎)
“感谢法院同志为我送来看病的钱。”鹤城区盈口乡新垦村的彭开礼老人在病床上感动地说。这是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长期坚持司法为民的一个侧影。
自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大走访”活动以来,该院先后与芦坪乡壮丁村、盈口乡新垦村结成帮扶对子。两年来,该院组织干警下乡走访220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书籍120余册,为贫困党员发放慰问金2000余元,为帮扶点修建村道、村部、桥梁、水井各一个(口),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提高了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 该院不断完善司法便民措施,提高司法为民水平。在立案阶段,做到“办事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告知一次性”,尽可能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费一份心。在农忙时节,该院法官携卷下乡办案,把法庭开在田间、村头,就地化解邻里纠纷,减少群众诉累。今年以来,共下乡40 次办案32件。为化解矛盾,避免当事人“对簿公堂”后可能带来的“势不两立”,该院建立“多元”调解机制,不断提高案件的调撤率,2011年,该院调撤解率达到了49.4 %。为确保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好官司”,该院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缓、减、免诉讼费用。2010年以来,共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210余万元,赢得群众的赞誉。 为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该院坚持“法律服务五深入”活动。自2011年至今,该院出动200多人次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开展普法宣传。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开展了“年后访企业”、“妇女节进社区”、“清明节进乡村”等普法活动。在活动中,接受群众咨询300余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切实解决特困当事人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赔偿款,导致生活难以为继的问题,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该院设立了司法救助金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基金。2011年以来,该院已先后对9名特困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5万元,为辖区贫困当事人播洒下一场场司法救助“及时雨”。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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