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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走好创新之路
作者:郑州高新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樊永鸿   发布时间:2012-06-19 11:33:45


    近几年,法院在创新的道路上阔步前进,尤其是三项重点工作的出台,社会管理创新更是成为推进法院建设的重要抓手。近几年,法院创新工作的亮点比比皆是:开办社会法庭、试水人民陪审团制度、开“QQ群”民意直通车、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开通“豫法阳光”微博等等,人民法院带着为民司法的热忱,勇立司法改革创新的潮头。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能动司法的活力之源,也是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国泰于法正,民安于律清”。在改革开放日新月异的今天,审判形势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果法院因循守旧、僵化教条,将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理清思路、开拓创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唯一路径。不可否认的是,所有领域的创新都存在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之虞,法院要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实现良性、有活力的司法创新,必须坚持三项原则。

  法院创新要坚持贯彻依法原则,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大胆求新。依法原则是社会主体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内活动的最高准则,作为执掌审判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关口的人民法院,其创新的路径更是应该严格限定在合法性的限度之内,绝不能搞任何突破法律的创新举措,否则,无论这种创新有着多么美好的设计初衷,经过了多么完备的论证,也终将因为其对法律的僭越而注定是失败的、无效的,结果只能是损害法律的权威、降低法院的公信力。

  法院创新要坚持贯彻群众路线原则,善于集纳民众智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曾经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居庙堂之高难察江湖之远”,司法创新必须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深入田间地头,走访工矿企业,真诚倾听他们对各项创新举措的看法和意见。智慧在民间,一定要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为司法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

  法院创新要坚持贯彻实事求是原则,将实践做为唯一的试金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司法创新也不例外。法院所有的创新其实都是来源于日常的审判和管理工作实践,是不是符合司法规律、能不能提升司法效率,只有将凝结着大家智慧的创新举措放入司法实践的大熔炉里淬炼,才能试出它的品质,进而百炼成钢。

  创新是时代的要求,是群众的召唤,更是推进法院工作的不竭源泉。以创新促发展,任重而道远。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法院打好创新首战,显得尤为关键。我们坚信,只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关切为出发点,脚踏实地走好司法创新之路,法院工作必将实现全面跨越式发展。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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