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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周之内疯狂盗窃4起销赃被抓
发布时间:2012-06-28 10:54:4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勾宁 秦立群)
一周之内疯狂盗窃4起,销赃时被民警抓个正着。6月26日上午,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因自行车易盗、普遍的特点,刚刑满释放的周某,又盯上了居民小区内的自行车,开始了疯狂作案。2012年2月21日下午,被告人周某窜至焦作市山阳区定和小区,将被害人李某放在楼道里的一辆白色黑马牌自行车盗走。2月23日19时许,被告人周某窜至焦作市解放区西于村,将被害人薛某放在院内的一辆蓝色捷安特牌自行车盗走。2月24日上午,被告人周某窜至焦作市山阳区豫波花园,将被害人常某放在楼道内的一辆蓝色捷安特牌自行车盗走。2月26日19时许,被告人周某窜至焦作市解放区中州家属院,将被害人李某的一辆黑色自行车盗走。所有赃物被卖掉,赃款被挥霍。 2月27日下午17时许,焦作市公安局焦南派出所民警在焦作市站前路铁路西区南头收破烂处将推一辆蓝白色斜梁凤凰牌自行车等待出售的被告人周某抓获,经讯问,被告人周某主动供述了公安机关并不掌握的四起盗窃事实,随后,民警找到本案四名被害人,落实了本案四起盗窃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周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周某在接收讯问时,主动供述了司法机关并不掌握的本案四起盗窃事实,其行为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全案情节,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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