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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科男子窃电动车逃不到五百米被抓
发布时间:2012-06-28 11:01: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邹晓明)   丰城一有前科劣迹男子盗窃未上锁电动车,不到五百米被公安巡逻民警抓获。2012年6月27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揭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查明,2012年5月22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揭某准备走到丰城市人民路保险公司对面上公交车去扒窃,当行至建设路菜市场的出入口处时,看见一男子将一辆“江峰”牌电动车停在那里,车没有上锁。被告人揭某便趁该男子离开之机,将该车推走。当被告人揭某行至解放南路洪客隆超市后面的丰城天下住宅小区时,被公安巡逻人员抓获。经价格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186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电动车一辆,价值人民币186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庭审中,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有前科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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