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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中院用“双赢”方式调撤67件购房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2-07-03 14:48: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沈双武 刘欣)   7月2日,经过江西省九江中院民一庭法官们一个多月的耐心调解,上诉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唐某等67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成功调撤,这起人数众多,矛盾尖锐的群体性案件得以“案结事了”。

  系列案中67位被上诉人均系购房户,因交房时出现面积调差及延期交房等问题,与上诉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生争议,并起诉到原审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被上诉人因其所购房屋迟迟未得到实际交付而心有不满,已超过合同约定交房时间达一年之久,且67户购房户又系同一个单位职工,被上诉人情绪激动、排斥调解且态度坚决,几次通过其代理人向法院表达其要到市政府集体上访的意愿。而上诉人也即开发商亦担心对被上诉人的让步会对其已解决的房屋买卖纠纷造成影响,该案调解难度很大。民一庭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要求案件主审法官及合议庭要对此案多做调解疏导工作,力争使该案得到妥善解决。

  该院民一庭确立了由庭长、审判长及承办人“分层次、多角度”的调解方案,对67位被上诉人进行稳控,告之法院会依法保障购房户权益,使他们情绪平复,诉讼期间不致群访、闹访。同时找准关键人,先做通被上诉人的诉讼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工作,进而由他们去配合法院做其他购房户的工作。法官们辩法析理,指出开发商的不当之处,使上诉人认同调解结案是“双赢”的处理方式。法官们还打出温情牌,使双方当事人对法院为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多次做工作而感动,领会到法官为维护社会的和谐而作出种种努力的苦心等等,最终,此起系列案件以60件调解,7件撤回上诉圆满结案。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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