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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法院借外力促九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结案
发布时间:2012-07-04 16:54:3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曾昭辉)   “希望你们能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婚姻所面临的危机,以自己的行为改善夫妻关系,设身处地从你们双方及子女家庭利益考虑,不要消极逃避,贻误了修复夫妻关系的时机,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不利的后果。”这是7月4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法官在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时,一番诚肯、温馨的寄语。该院法官联合县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等人经过耐心调解,使原告张女士撤回了起诉,夫妻二人和好如初。

  今年以来,长汀法院积极推进婚姻家庭案件特色审判,创新民事审判工作。该院将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纳入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流程,充分利用社会综治、“三位一体”的手段,建立联络员制度,发挥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针对离婚纠纷,邀请乡镇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乡村妇联干部、德高望重的“族长”、与当事人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等有关人士,充分发挥其熟悉当地社情民意、善断是非、巧理家务事、社会阅历深的优势特长,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同时,该院在立案庭设立“婚姻温馨调解室”,建立了“婚姻危机干预”机制,设立了专职婚姻案件调解员,着力为离婚人群提供情感困扰咨询、心理减压、法律援助等,把脉婚姻状况,充当"和事佬",积极为离婚家庭调解“疗伤”,化解双方矛盾,及时挽救有希望和好的家庭。

  今年1-6月,该院共审结婚姻纠纷案件365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331件,调撤率达90.7%,调撤案件自动履行率为100%,未发生一起矛盾激化和上诉上访案件。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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