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党政> 要闻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安徽要求设区的市年底须建立见义勇为基金会
作者:李光明   发布时间:2012-07-16 14:23:45


    法制网合肥7月15日电(记者 李光明)记者今天从安徽省综治办获悉,为推动《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有关建立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规定,近日,安徽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今年年底该省设区的市必须建立见义勇为基金会,实现市级见义勇为基金会网络全覆盖,以维护和保障该省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并从今年开始将市级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建立情况纳入省对市的综治考评内容。

  安徽省要求,各地要把建立完善见义勇为基金会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严格执行《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中“省、设区的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当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规定。各级政府要作为《条例》贯彻实施主体,不折不扣地抓好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建立完善工作,今年年底前实现市级见义勇为基金会网络全覆盖。明确要求建立义勇为基金会要认真执行《基金会管理条例》关于原始启动资金及相关规定,要切实保障400万元启动资金到位。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争取企业及社会热心人士捐款,充分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基金会建设,启动资金不足部分当地政府要及时予以补足。

  安徽省还要求,该省103个县(市、区)和广德、宿松两个省直管县也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设立基金会。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 力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