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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五管齐下”全面建设文化品牌
发布时间:2012-07-25 10:53: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韦林兵)   今年以来,广西兴安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文化建设,将法院文化建设作为引领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从精神文化、审判文化、廉政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五方面,完善文化建设工作机制,打造法院文化建设特色品牌。

    培育精神文化,塑造核心灵魂。兴安法院将精神文化作为文化建设的核心和灵魂,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法院文化建设,通过教育管理、环境熏陶、实践磨砺等途径,形成具有时代特色、追求高远目标、反映法官职业内涵、体现人文关怀的独具法院特性的群体意识和文化观念。

    建设廉政文化,保障司法公正。紧扣法院工作特点,坚持以廉政思想为核心,以廉政制度为基础,以廉政文化阵地为载体,营造浓郁的廉政环境氛围,使干警的思想意识在渗透和感染中潜移默化,在工作、社交、娱乐、生活、人情等各个领域受到激励、警示和约束,以保障司法公正。聘请特邀廉政监督员,筑牢法院法官廉洁自律的“防火墙”。

    推进制度文化,规范行为准则。以先进管理理论为指导,借鉴现代管理理念和方法,不断规范和创新审判执行模式、司法行政管理机制和队伍建设措施,努力形成高效、严密、协调、规范的审判管理、质效考评、岗位目标考核、司法行政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并使之成为干警自觉遵循的行为规范。

    打造审判文化,积极为民司法。注重培养干警忠诚的执法信念、为民司法的理念、娴熟的职业技能和规范的司法礼仪,通过审判实践形成具有审判工作特点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载体等为总和的审判文化。

    创造物质文化,营造人文气息。以法院院史荣誉陈列室、图书室建设作为突破口,在法院庭院、审判楼、办公楼大厅、调解场所、会议室、走廊、餐厅等设置体现法院精神的装饰性的法律格言、廉政警句、规章制度和具有人文关怀和文化品位的硬件设施,打造凝聚法院文化的物质环境。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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