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广东韶关开审特大制贩毒品案 12名毒贩受审
发布时间:2012-07-25 13:54:16


7月24日至25日,被告人李志军等12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汪次安)   2012年7月24日至25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涉案262.5公斤K粉的特大制造、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李志军、赵中华等12人到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7月至2011年4月间,被告人李志军、赵中华、杨志勇、丘明荣、李晓能、欧军林、黄中腾、邝峻、赖韶军先后从广东省广州市、江苏省盐城市购得盐酸羟亚胺662公斤,然后分别在广东省乐昌市梅花镇坪乳公路东侧梅花财政所南面自建楼房三楼出租屋、乐昌市乐城街道办塔头村委会戽斗湾村黄中腾家的牛栏房、乐昌市乐棉路74号的出租屋、乐昌市北乡镇鹅湾第三水泥厂宿舍八栋住宅、乐昌市长来镇长来村委会景勋组铁路桥梁工区陈某祥养鸭房、乐昌市北乡镇茅坪下竹林村10号张某昌旧屋等地生产制造毒品K粉262.5公斤,并对所生产的毒品K粉进行贩卖。

    被告人陈丽、雷文鸣夫妇从2010年3月份开始,以现金和银行转帐的方式向被告人李志军、李树清购买毒品k粉,至当月31日,陈丽、雷文鸣通过建设银行转帐给李志军、李树清毒资金314050元。2011年1月至4月,陈丽、雷文鸣以每公斤14000元的价格向李志军购买了19公斤k粉,后转卖给下线“洪哥”、“阿星”等到人。

    2011年4月15日,被告人邝峻联系好江苏省盐城的潘某购买盐酸羟亚胺后,邝峻、李晓能和丘明荣三人开车前往江苏省盐城市,次日上午,邝峻等人向潘某购买了100公斤盐酸羟亚胺。邝峻等人与潘某交易后在驾车回乐昌时被公安机关发现,在逃跑途中,三人将100公斤盐酸羟亚胺扔在江苏某高速公路高架桥下。4月17日,邝峻、李晓能、丘明荣在乐昌市被公安机关抓获,从而破获此案,然后将上述其他各被告人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李志军、赵中华、杨志勇、丘明荣、李晓能、欧军林、黄中腾、邝峻、赖韶军,为牟取暴利,无视国法,明知是毒品而进行制造、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告人李树清、陈丽、雷文鸣无视国法,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李志军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之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孟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