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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房屋低价卖人 已故歌手陈琳丈夫索房产
发布时间:2012-07-26 14:34:02


     光明网讯 (通讯员 黄硕)   歌手陈琳继承人,丈夫张超峰将陈琳前夫沈永革和房屋买主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确认沈永革原赠与陈琳房产卖予他人的买卖合同无效。

    张超峰诉称,2007年11月5日,陈琳与沈永革协议离婚,约定将一套房产以赠与的形式过户到陈琳名下,房贷由陈琳负责支付。2009年7月,张超峰与陈琳登记结婚,后陈琳2009年10月31日坠楼身亡。

    张超峰认为,沈永革与陈琳离婚后,直至陈琳去世时,也未能履行其与陈琳协议书中关于给付陈琳房产的义务,反而在陈琳去世后将房产低价变卖给他人,侵犯了陈琳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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