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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籍”帅小伙“陷情网” 诈骗巨资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27 09:48:43


     光明网讯 (通讯员 赵红巧)   庞某通过虚假身份以交友恋爱的名义,几近同时与6名女性交叉交往,在取得她们的信任后,再以做生意的名义骗取钱财。庞某一定没有料到,即使他风度翩翩、“演技出色”,终究还是被识破。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庞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庞某犯罪所得人民币八十五万六千五百五十元,分别发还被害人卫某、黄某、陈某、温某、边某、张某等。

    据检察机关控诉,2007年8月至2011年9月间,被告人庞某编造虚假身份,通过腾讯QQ聊天和网上交友等方式与卫某、黄某、陈某、温某、边某、张某等女性相识,以谈恋爱为名骗取对方信任,后以做生意为由骗取对方财物。

    庭审中,被告人庞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第二起(黄某)、第四起(温某)、第五起(边某)、第六起(张某)犯罪事实未提出异议;对起诉书指控的第一起(卫某)、第三起(陈某)犯罪事实和数额提出异议,其辩称其与卫某只是普通朋友,他并没有以恋爱为由欺骗卫,他们之间的金钱往来是朋友之间的相互帮助。而对诈骗陈某的案件,庞某辩称其只是借陈某几万元,没有检察院指控的那么多。

    被告人庞某辩护人的主要辩护意见,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庞某诈骗卫某、陈某的犯罪事实及数额提出异议,对其他犯罪事实未提出异议。被告人庞某系初犯,无前科,且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部分赃款,建议法庭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庞某早在2003年就与曹某结婚。已有妻室的庞某在2008年以陈子恒的身份通过腾讯QQ认识闫某,并自称自己是瑞士籍华人,父母双亡,系亲戚将他养大,现在是北京某外资银行的职员。庞某以虚构的身份与闫某交往,并于2009年开始同居之案发前。与此同时,庞某以陈子恒、连文俊的名义、并自称自己是瑞士籍华人、在外资银行工作的虚假身份与上述6名女性交往,在取得信任后又以做生意的名义骗取财物。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私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庞某犯有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庞某关于诈骗卫某、陈某的辩解,本院不予采纳。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庞某诈骗卫某、陈某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其他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庞某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其家属能退赔部分赃款,可酌予从轻处罚。

    最终,房山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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