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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驾车撞上限高杆致使路人受伤遭诉
发布时间:2012-07-31 10:26: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维佳 海燕)
晚上下班坐电动车回家,不想却会被立交桥上的限高杆给撞上,还伤到了面部,这样的飞来横祸偏偏发生在郑州市民岳女士的身上。然而这限高杆平白无故为什么会移动呢?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作为一名女士,自己被受伤后脸部的伤需要美容,这医疗费又需要由谁承担呢?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2011年11月20日晚上8点左右,司机高明驾驶货车沿郑州市北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阳路北环立交桥东上桥口处时,由于高明怕遇上晚高峰,开得快了点,结果货车却被限高杆“绊住”, 孰料这件事情到此还不算完,限高杆被撞后,发生了偏移,正好撞上了沿北环路由东向西上立交桥的马奔,坐在电动车后座上的岳女士躲闪不及,被限高杆撞到了面部。 岳女士立即被附件群众送到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她被诊断为右面部软组织大面积撕脱伤,一共住院13天,花了6500左右的医疗费。 交警部门认为,高明驾车撞到限高杆,致使电动车上乘车人原告受伤,限高杆损坏,造成了交通事故。经认,定高明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及马奔不负事故责任。 岳女士出院后,脸上留下了一块疤痕,医生告诉她,像她这样深的疤痕,必须分几次做局部激光治疗才能消除,而每每个疗程治疗费用都要万余元。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虽然司机高明垫付了她住院医疗费用6300余元,但是这些还远远不够,于是,岳女士要求高明再拿些钱出来供自己做激光手术。可是高明却表示自己已经尽到了责任, 坚决不会再为岳女士拿钱消疤。 于是,2012年2月11日,岳女士一纸诉状将货车司机高明和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高明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165 652.40元。 经岳女士申请,河南惠济法院委托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用等进行鉴定。 2012年3月31日,该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书,结论为:岳女士面部瘢痕构成十级伤残。岳女士面部疤痕治疗费用抗疤痕治疗费用约为6000元/6个月;局部疤痕激光治疗每疗程费用约为12000元/疗程,共需3个疗程;半年后复诊,必要时手术治疗,手术治疗费用为12000元。 高明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怎么也想不通自己还要承担岳女士赔偿消除疤痕的费用,并且岳女士要求赔偿的数额过高。“光限高杆我就赔了不少钱,一下子再让我拿出这么多钱,恐怕是要把家里翻个底朝天了。” 惠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许多道路上设置限高杆时,也会设置提醒标志,驾驶员应该对此有所了解,提早明确所驾驶车辆是否能够安全通过。本案中,高明由于判断失误,致使其驾驶的货车与限高杆相撞,并导致岳女士受伤,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因此对交警部门作出被告高明负事故全部责任的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因而对该事故认定予以采信。因高明的货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故被告保险公司应在其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则由高明承担。 2012年7月27日,惠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高明及保险公司赔偿岳女士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及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5931.4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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