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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中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12-08-08 09:16:58


     本网讯(通讯员 陈荣)   今年以来,广西省河池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立足河池地区实际,强化四个方面文化建设,不断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河池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把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评,全市法院形成了政工部门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文化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其他各部门和党群组织积极落实法院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开展工作,确保形成职责清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精神文化建设。河池中院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建设“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精神文化。倡导“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理念,利用多种载体,广泛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通过举办演讲比赛、论坛比赛、辩论赛等,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充实生活、凝聚队伍、振奋精神、激发活力。

    着眼司法廉洁,强化行为文化建设。河池中院强化监督意识,积极开展明察暗访、司法巡查。今年以来,河池中院已对中院各部门和11个基层法院在审判管理工作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推行“阳光司法”,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注重培养干警自律意识,集中开展“建设廉政文化,树立新风正气”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追求公平正义,崇尚法律文明,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的职业理念。

    围绕司法公正,加强制度文化建设。河池中院加强审判管理,在全区法院中率先落实了审判管理办公室的机构和编制,对案件从立案到执行进行全方位量化评估,推行量化管理,修订了《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管理制度》等制度,把工作任务分解、量化、实化,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管理。始终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牢固树立“注重品行、崇尚实干、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把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将党建工作进行量化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等。

    坚持统筹规划,加强物态文化建设。河池中院不断推进“文化五室”思想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法院局域网,狠抓“网上办案网上办公”工作。目前,全市法院实现了无纸化办公,网上办案推进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强化司法为民措施,深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继续提升服务软环境,通过发放《诉讼指南》,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流程和立案电话等形式,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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