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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三个注重”强化法官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2-08-09 16:02:09


     本网讯(通讯员 唐玉香)   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法院通过加强法官干警队伍的思想道德教育、专业素质培养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法官队伍建设力度,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的立身之本,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的科学理论武装法官头脑,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法官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以文化养分滋养法官道德情操,激发法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进一步加强法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是注重专业素质培养,努力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定期邀请专家、教授和上级法院的资深法官为广大干警授课,并通过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业务知识竞赛、疑难案件研讨等活动,敦促干警学业务,长技能,不断增强法院队伍整体实战能力。同时,对参加司法考试和进行学历深造的干警,从时间和物质上给予鼓励和支持,充分调动干警的学习热情,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法学理论和业务技能水平。

    三是注重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廉政为民意识。在全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各级干部既管案又管人的“一岗双责”管理机制。同时,定期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和精神和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规定,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廉洁审判,公正执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的拒腐防变能力。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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