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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实行导师制提升青年法官办案能力
发布时间:2012-10-25 15:50:23


     本网讯(通讯员 刘赞芳 胡媛媛)   今年以来,河南省灵宝法院针对近年来一线新进审判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对青年法官全面实行导师制度,充分发挥老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大大加快了年轻法官的工作适应能力,并大大提升了年轻法官的办案能力。

    该院将预备法官、现任助审员、部分年轻审判员和部分年轻中层副职作为培养对象。该院首批确定了6名理论与实务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作为导师,确定了6名优秀年轻法官作为第一批培养对象,实现一对一培养。

    该院将分别对预备法官、助审员、年轻审判员及中层副职实行3年、2年、1年的系统培训,要求青年法官在一年内至少完成2个精品案件、2份优秀裁判文书、2次优秀庭审、在省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2篇文章。

    青年法官导师由具备任中层正副职五年以上或任审判员十年以上、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50岁以下、责任心强的资深法官担任。由院导师制度领导小组拟出人选后报院党组研究确定,培养时实行双向选择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其导师担任审判长,青年法官承办案件的判决书由导师审核。

    青年法官与其导师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形式为参加相关业务技能竞赛,其中对于拟任法官组织审判辅助业务技能竞赛,对于在职法官组织审判技能竞赛,并根据培养对象表现情况对导师进行考评。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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