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工作通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让和谐之花在盘阳河畔绽放
——巴马瑶族自治县法院争创调解工作先进纪实
作者:莫卫修   发布时间:2012-08-15 15:25:46


    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法院辖区共有10个乡镇,人口26万。2011年受理各类案件818件,审结、执结各类案件814件,结案率99.51%,结案标的888.87万元。其中,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案件11件,审结11?件,调解8件,调解率为72.73%;受理民商事案件602件,审结602件,调解和促成当事人撤诉的案件536件,调撤率89.04%,那桃人民法庭调撤率高达100%;受理执行案件78件,执结74件,执行和解34件,和解率为43.58%;再审民商事案件1件,调解结案1件,调解率100%。截止今年7月底,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91%。

  8月2日,河池市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工作经验交流会,巴马法院院长韦家川就调解工作作了典型经验发言。该院63名干警饱含着对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深深扎根基层,在方便百姓诉讼、平息纠纷、指导民调、促进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上级领导及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先后获取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区文明单位等一系列殊荣,涌现出诸如全国、全区等先进个人20多人次,有7位同志立了功。荣誉的背后无不浸透着人民法官办案的艰辛,翻开巴马法院的案卷,一个个鲜活的案件,无不彰显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唱响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旋律……

  精心谋划促发展

  全区、市法院大调解年工作活动启动以来,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主动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并提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联动解决工作机制的意愿及操作规程,得到他们大力支持。县委政法委专门行文支持全区法院大调解年活动,成立了全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建立了1个县级大调解联动工作中心、10个乡镇(街)大调解联动工作中心,构建了一个以多部门调解联动工作中心为主体,以村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实现县、乡镇(街)、村全面覆盖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调解联动工作网络。

    同时,该院也成立了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群体、影响大的民生案,院主要领导根据主办法官意见,尽量抽出时间亲自参与调解,取得群众信任,利于纠纷化解。院长在百忙中亲自参与调解原告罗正顺等3人诉被告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分管副院长也参与调解案件达50多次。在经费十分紧缺的情况下,该院党组未雨绸缪,对调解工作实行政策倾斜,对民事案件调解、执行和解、行政协调等审执结的案件,院里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还为民事审判庭、人民法庭配备办案专用车辆5部、电话7部、计算机20台、打印机8台,选调了一批年富力强,有经验、素质高、善调解的审判人员充实到民事审判庭和人民法庭。目前从事民商事案件工作人员平均年龄39.52岁,具备法学本科以上学历15人,其中近两年安排通过司法考试人员在民事审判庭和人民法庭轮岗工作人员达8人次,民商事法官队伍知识化、年轻化结构明显增强。此外,该院对调解工作开辟“绿色通道”,院领导一再重申,要求办公室对涉及民商事案件下乡调解需公车安排的,要优先考虑,审判业务庭涉及民事调解书制作中的复印用章,不管是上班还是下班时间,办公室人员要随喊随到,不能耽误调解书送达问题。

  巡回法庭解民忧

  审判实践中,该院干警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以换位思考体察当事人打官司的难处与不便,深入倾听群众的呼声,从大处着眼,细处入手,大力推行诉讼便民化:设立信访接待室,提供法律咨询、解难答疑,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实行人文关怀,在立案大厅、法庭设便民椅,配备饮水机,为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提供方便;在周末和节假日设立“假日法庭”,及时接待受理突发性案件和无暇在工作日来法庭诉讼的当事人;开展巡回法庭,定期或不定期到当事人所在乡镇的田间地头开庭,方便行动不便和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诉讼,从而为当事减少了大量诉累。

    2012年3月31日上午9时许,该院盘阳法庭庭长梁正华亲率合议庭成员赶往龙田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同志详细了解当事人引发纠纷的来龙去脉,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说服工作,最终使案件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开庭期间,不少当地群众前来旁听,庭审前后,还不时的有群众咨询法律问题。对每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法庭同志都给予热情的接待、详细的解答。巡回审判活动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而且有利于促进提高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赞扬、欢迎。在乡镇、村居建立巡回审判点,是广西巴马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为民司法的具体行动。该院大力推进巡回审判点建设,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大调解有效对接机制,使司法审判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基层。截止7月底,该院民事审判庭、盘阳人民法庭、所略人民法庭、那桃人民法庭共上门立案53件,到当事人田间、地头、庭院巡回审理案件132件,以调解方式结案121件,结案率达91.7%,结案标的38.42万元。同时,该院对处于弱势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诉讼指导,帮助他们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共接受群众和当事人咨询110多人次,解答有关法律问题31个。为建设“幸福和谐巴马”,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倾心调解化干戈

  为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息诉止争、维护稳定、节约诉讼成本的司法作用。近年来,该院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对症下药,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调解方式,立案时,开庭前,庭审中,庭审后,甚至在宣判时都不遗余力地做当事人工作,努力促成调解,最大限度地追求案结事了,化解双方矛盾。调解结案率逐年攀升,而且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减少了很多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2012年5月12日,突出其来的暴雨让正在备耕生产的广西巴马县农民朋友欢呼雀跃。一样兴奋不止的还有该县法院盘阳法庭法官,因为当天他们挺着暴雨,驱车30多公里到辖区龙甲村委,对妯娌间因山界划分问题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现场开庭、调解,当事人深受感动,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包采香与被告向秀英既是妯娌,又毗邻而居。2010年10月5日,县乡村干部组织屯里群众代表对林权山界划分进行确认,双方因土地边界问题发生争执,相互指责对骂后导致打架,原告右手不慎被被告手上所拿镰刀刮伤,原告伤后次日到县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99.2元。案经村委多次调解无效。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诉讼赔偿请求虽然只是区区500元,如不及时到案发地开庭审理,势必造成两家间积怨更深,今后会演变成素不相识、形同陌路的样子。庭审中,主审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从法、情、理的融合点耐心细致进行劝说,既指出对该法律行为产生结果利害关系人应负的责任,又循循善诱化解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和对立情绪,彻底化解矛盾。通过平实、易懂的思想沟通,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冰释前嫌。原、被告均主动承认各自的过错,被告同意当场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损失200元,原告亦无异议。妯娌俩的感情裂痕终于弥合。该案的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深受当地群众的交口称赞。

  指导民调开处方

  该院充分发挥县乡行政职能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调解委员会、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县直、乡镇调解员等社会力量贴近当事人的特点,让他们积极参与到调解工作当中,“联调联动”,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无缝对接”,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发挥行政调解的综合作用和司法调解的后盾作用,有效地整合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资源。按照“经济建设走在工作前,预防工作走在立案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预案,该院对辖区乡(镇)、村115个调解组织建立定期联系和例会制度,及时掌握纠纷情况。该院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开展巡回法制讲座专门辅导,还利用节假日送法下乡,以案释法,向人民调解员发放常用法律法规材料。对婚姻家庭、相邻纠纷等多发性、矛盾激化的民事案件,该院将法庭设在村委会、田间地头,甚至当事人家中,为人民调解员现场演绎调解艺术。

  2012年7月21日,辖区农民韦华与张明德系房前屋后多年的邻居。因牛栏重建影响通行、堵塞水沟而引发相邻纠纷,双方矛盾不断升级,最终走上法庭。开庭当天,法官了解到原本两家关系甚好,便会同村干部、调解员以“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的典故为切入点,用感情回放方式“绕道”做调解工作,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赔偿原告牛栏损失500元;被告另行提供一块土地给原告新建牛栏,原争议地用于被告道路通行,被告负责疏通水沟泥巴,原告负责砌沟盖好用于双方流水。积怨三年之久的邻居最终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如今,调解在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蔚然成风,走进各业务庭办公室,只见当事人在和平的氛围中真情诉说,真心交流,法官始终保持着说理释法不说情,公平公正不交易的调解原则。这里处处洋溢着尊重与温暖,共同谱写着寿乡和谐的新篇章。



责任编辑: 力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