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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法院:“大调解”铸就大和谐
作者:盛苏 关在峰 发布时间:2012-08-15 16:38:53
在全国第一届优秀调解案例评比活动中,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报送的一起地矿群体纷争调解案例荣获全省法院一等奖,并成功入选全国法院优秀调解案例。这是微山法院推行“大调解”机制带来的成效。
近年来,微山法院积极探索以诉讼调解为主体,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对接,多部门参与,跨地区联动的全方位、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上诉率、二审发改率、涉诉信访率持续走低,调解结案率、服判息诉率连年增高。先后被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清理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荣誉。 理念先行 无可比拟“金钥匙” 微山县是山东的南大门,围湖而建,南北狭长,总面积1779平方公里,其中湖区面积1266平方公里,占辖区面积的2/3;全县共有人口68万人,其中渔湖民12万人;与济宁市、枣庄市和江苏省徐州市多个县市区接壤。也就是说,微山县是典型的湖区、矿区和边区,治安状况复杂,各类矛盾纠纷的处理难度较大,因此,调解更显现出独特的优势和重要价值。 “法院是社会矛盾纠纷的终局裁决者,而作为被中外法学家誉为‘东方经验’的调解,对化解矛盾纠纷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调解是高质量的审判,大调解则是突破法院瓶颈工作的‘金钥匙’。”微山法院院长冯燕杰如是说。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微山法院强化学习教育,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减少诉讼成本等角度分析调解的优势,教育广大法官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理案件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调解结案。 大调解工作需要“网”聚合力,微山法院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地方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积极推进工作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性等新型调解组织,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拓展和延伸调解纠纷的组织网络。 为确保大调解工作落实到位,微山法院强化量化考核,制定了《案件均衡结案管理办法》等制度,把调解目标层层分解到庭室,纳入法官业绩档案,每月通报以调撤率、服判息诉率为主的审判质效指标,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有效激发了广大法官做好调解工作的积极性。 整合资源 诉调对接“无缝隙” 微山法院联合县司法局和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工作的有效对接,全面构建大调解网络和工作机制。 与人民调解相对接。专门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在民一庭和5处法庭分别设立了指导小组,负责15个乡镇、街道,800多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工作。积极开展司法确认工作,对基层调解委员会调解的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等民间纠纷,根据申请,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既减轻了群众诉累,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 与行政调解相对接。在县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微山法院和司法局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的新模式,指导5处法庭,分别与辖区内的司法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受理的案件,或共同调解,或委托调解,调解成功的由司法所制作调解协议,并将协议结果记录在案,由法庭制作调解书,诉讼费减半收取。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今年以来,与司法所共同调解结案23件,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微山法院积极与司法、民政、工商、劳动、建设、土管、医疗、金融、妇联、工会等部门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发挥行业优势,开展调解工作。 荣获全国法院优秀调解案例的那起地矿群体纷争,涉及村民689户1280人,矛盾冲突激烈,极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微山法院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形成法院、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的联动协调机制,共同化解纷争。承办法官深入调查,找出症结所在,引导村民由执着于赔偿款的数额转化为解决土地耕种的根本问题,最终,达成调解,化解了多年积怨,由矿方出资为村民筑起台田,真正实现了农民有地可种、企业正常运营的双赢。 创新方法 诉讼调解“唱主角” 诉讼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中起着主导作用,微山法院积极探索,总结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经验。 积极创新调解方式。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技巧。如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民商事案件采取“释法解惑法”;对婚姻家庭类纠纷,实行“亲情感化法”;对社会影响大、涉及范围广的案件,整合社会调解优势,实行“多方联动法”;对于群体性案件,深入了解纠纷根由,实施“求同存异法”, 以点带面,全面突破。 借助社会力量参与。如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专门邀请他们的亲戚朋友参与调解;对涉及基层村居委会的案件,借助乡镇党委政府、包村干部和基层组织的作用,共同进行调解。对那些家庭邻里纠纷,借助当地一些辈份高、威望高、能服众的“族长、人头”帮助调解。今年以来,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等纯民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到84.2%。 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微山法院制定了专门的管理、使用、考核人民陪审员办法,每年参审率都占45%左右。他们参与调解,当事人有天然的认同感,容易架起沟通的桥梁,有利于调解解决。 区域联动 湖区纠纷“合力调” 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与江苏省徐州市建立了鲁苏边界矛盾纠纷化解调处联动机制,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和谐稳定局面。微山法院与环湖法院加强联系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区域联动,联手化解纠纷。 对涉及两地当事人的民商事案件,如婚姻家庭、买卖、借贷、湖地纠纷等,加强司法协作,分别做好本方当事人的说服调解工作,较好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共受理此类案件12件,通过周边法院和法庭帮助,共调解结案11起,占受理案件的91.7%。也帮助周边法院调解结案5起,有力地维护了边界和谐稳定。 大调解格局的建立,一方面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调解结案率明显上升,上诉信访率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高,微山法院连续多年保持了涉诉信访赴省进京的零记录。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全县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拓宽了纠纷解决主体,创新了调解工作新模式,有力地消除了不安定因素,维护了微山湖区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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