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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两地法院联手执结九万元标的买卖合同案
发布时间:2012-08-17 15:07:55
本网讯(通讯员 彭延华)
8月15日,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成功协助兄弟法院执行一件9万余元标的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8月15日上午,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两位法官来到西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执行陕西中昊友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周家姐弟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于今年6月经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审理后确定,由周弟支付申请人机械货物使用费85000元,并由周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因周家姐弟逾期未能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遂向金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周家姐弟住所及其财产均在西乡,申请人因担心“地方保护”一再请求金台区法院不要委托执行。执行过程中,金台法院查得周弟有一可供执行的挖掘机正在西乡某汽修厂进行维修,而考虑到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测情形,他们还是向西乡法院提出了协助执行的请求。 听了兄弟法院法官的案情说明后,西乡法院执行局韦祖金副局长及时向该院领导作了汇报,院长马波当即决定由有着丰富执行工作经验的刘晓文副院长担任总指挥,由韦副局长亲自带队协助执行。虽然已经到了中午,但是为了避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使案件执行错失良机,韦副局长立即招集本院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在班的全体干警奔赴执行现场。很快就办完了扣押的挖掘机的手续。 当金台区法院将挖掘机带走行进到十天高速桐车段高架桥,被周家姐弟拦下。西乡法院干警再次赶来,帮助他们解围。手持凶器的狂徒早已闻风逃离,随后跟来的周家姊妹却又带着老母上演了一出哭闹剧。这时,刘副院长一声令下当即将周家在场的围堵人员全部拿下,陆续带离,现场很快得到了控制,被困车、物得以放行。看到兄弟法院法官人、物完好,大家危急的情绪顿时舒缓了许多。 此刻,已没有了异地法院的界线,不同的部门也没有了职能分工的拘谨,大家心里只有一个集体,那就是人民法院;大家只为了一个目标,那就是维护共同遵循的法律尊严。由于在高速路上停留非常危险,为了确保道路顺畅、正常通行,以及干警们的人身安全不再遭受威胁,不至于扩大事态,金台法院的法官急忙调转方向与西乡法院的干警们一同回到了该院。该院干警们马不停蹄地为金台法院法官的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便利,询问、调查分头展开。在这里,金台法院的法官感受着宾至如归的待遇,受惊的情绪得以安抚,舒缓的心亦被温暖,而被执行人周家姐弟得到的却是分别处以十五日拘留的惩罚。等一切工作办理妥当已是夕阳西下,当得知被扣押的挖掘机已安全抵达目的地,且被妥善安置时,胜利的微笑衬着夕阳的余晖在大家脸上纵情地释放开来。金台法院法官与西乡法院协助干警们依依握手道谢,感激之情难以言表。刘副院长说:“兄弟法院的干警就是我们干警的兄弟,到了这里我们不能让你们受半点委屈。执行工作不是哪个法院自己的事,而是需要我们所有法院共同来完成的事业。” 西乡法院此次协助执行的成功,有力地打消了“地方保护主义”惯性思维的不良影响,很好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是一家和全国执行一盘棋的执行政策,也再次展现了该院执行工作的模范品牌形象。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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