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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法院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惩重大刑事犯罪
发布时间:2012-08-27 11:40:47
本网讯(通讯员 高占国)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迅速改变一些地方治安混乱局面,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严重刑事犯罪整治专项行动。
这次行动的工作目标是,依法判处一大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集中统一宣判一批影响恶劣、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刑事案件,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活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加大对危害民生犯罪的惩治力度,震慑犯罪,鼓舞群众,迅速改变一些地方治安混乱的局面,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刑事犯罪的发生,提高群众安全感。 此次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是将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出重拳重点打击下列几类犯罪:一是杀人、爆炸、放火、投毒、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案件;二是盗窃、抢劫、抢夺和车匪路霸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三是恶势力犯罪案件和恐怖犯罪案件;四是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五是危害民生类犯罪案件。 为确保实现预期效果,全市两级法院将积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一是突出重点,公开宣判。全市法院将依据廊坊社会治安形势,结合全市刑事审判工作实际,在十八大召开前,组织全市法院集中开展公开宣判活动,要把打击锋芒直指各类重点犯罪活动,务求做到除恶务尽;二是加班加点,打破常规。采取超常措施,抽调精兵强将加快办理一批重大刑事案件。全市法院在专项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敢于拼搏、忘我工作、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做到快审快结,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组织得力,确保质效。两级法院要整合刑事审判力量,将骨干办案力量充实到专项行动第一线。刑事审判人员要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过硬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全力以赴开展好专项行动;四是加强宣传,把握导向。全市两级法院宣传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攻势,震摄犯罪,教育人民。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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