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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故拖欠货款反说货物质量有问题遭诉
发布时间:2012-08-29 11:03:00


     本网讯(通讯员 龙光明)   8月27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由被告张冬平当即付款10000元,余款26000元定于9月27日前付清。

    张冬平与李春成系朋友,从2006年开始双方就从事生意往来,到2009年5月12日,经双方结算,张冬平尚欠李春成货款46000元,当日出具了欠条一张。事后,经李春成多次催收,张冬平先后付款10000元,尚欠36000元未付。今年初,见李春成催得紧,张冬平便说李春成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不再付款,李春成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万载县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指出双方系多年的朋友、生意伙伴,一直都相互信任,并且今后也要继续生意往来;从2006年至2009年结算,被告未提出质量问题,在出具欠条后到2011年底,被告亦未提出质量问题,只是在今年初原告催款催得紧时,才提出质量问题,且未有任何证据加以证明,故明显是站不住脚,人做生意是要讲诚信的。经过法庭的教育,被告幡然醒悟,便与原告达成了上述协议,并自愿承担诉讼费。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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