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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你们真是不容易”
发布时间:2012-08-29 15:42:07


     本网讯(韦礼学 黄艳露)   “今天参与法院执行,让我感受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艰难,执行法官真不容易……”8月27日,三十多岁的小刘在参与其父刘某与被申请人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执行后感慨地说。

     2010年10月21日晚7时许,张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搭载刘某从文家村方向返回八圩乡时,在途中一下坡路段转弯处与对向驶来的唐某无证驾驶的一拖拉机发生碰刮,造成刘某严重受伤,当日送往县城医院治疗,治疗结束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刘某伤残程度为三级。事后,双方私下协商赔偿未果,刘某将唐某、张某诉至广西南丹法院,经法院调解,唐某和张某自愿两年内分三次赔偿刘某损失各2.5万元。

    因唐某未如约在协议期限内支付首笔赔偿款5000元,今年5月7日,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了解到刘家为给刘某治疗,花费了4万多元,现家庭极其贫困,刘家曾多次到唐某家要求其履行赔偿义务。为减少对立情绪,公正公开执行本案,执行法官决定邀请刘某的儿子小刘陪同执行本案。

    8月27日上午12时,在崎岖狭窄的山路行驶了3个多小时后,执行法官来到了唐某位于八圩乡文家村洞备屯家中。此时唐某外出不在家,所有手机又无通讯信号,几经了解,法官在另一村民家中找到一台座机联系到唐某,在等待一个多小时后唐某终于出现在法官面前。法官将刘某至今仍拄拐无法自理情况告知唐某,希望他想办法支付部分案款解决刘某困难,唐某表示自己现在实在拿不出钱给刘某,拖拉机原来向银行抵押贷款3万元,出事后只卖得6000元,没有积储无法按时还款,自己又是外来户借不到钱,只有靠慢慢打工还钱,请求小刘宽限一段时间。

    经多次做工作,唐某决定外出向亲戚借钱。下午15时许,唐某回到家中称自己只借到1000元,没有办法再筹到钱了,先给这点钱希望小刘谅解。办案法官建议唐某先作还款计划,见到唐某家境贫寒,小刘表示同意,但不能拖太久。双方同意在2012年底之前,唐某必须支付4000元给刘某,余下2万元仍按原调解协议约定时间偿还。

    在与法官近9个小时相处中,小刘体会到了执行工作的辛苦,这次执行虽然只得了1000元,离自己期望赔偿数额有很大差距,但见到执行法官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不偏不移公正透明执行,他道出了自己的感受。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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