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永明)
“我不远千里来讨货款,多亏了新干热心的法官,当天就帮我调解了纠纷!”8月30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调解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让不远千里来立案的当事人付某充分感受到了法院的审判效率和便捷的司法服务。
当天早上,一位来自浙江的企业老板手拿一份材料走进了立案庭。负责接待的法官热心沏茶倒水,问他要办理什么事。他说,他叫付某,在浙江办了一个小机械厂,2010年11月与新干某机械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器设备购销合同,谁想合同签订后,新干公司只付了一部分货款,尚欠货款50万一直拖欠未付。现在受经济影响,生意不景气,资金周转十分困难,厂里还有几十号工人等着发工资,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尽快收到这笔钱。在了解此情况后,接待的法官当即电话跟新干某机械公司经理李某进行了联系,不巧李某正在南昌出差,于是通知其下午到庭进行调解协商。同时立案庭法官为付某办理了立案手续。
下午,法官在李某到庭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李某强调自己也不愿意欠这个钱,只是由于基础设施投入太大,银行信贷又不到位,目前实在是无钱可还。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法官耐心做两人的思想工作,要双方都换位思考,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当天下午给付原告货款10万元,其余分期进行偿付。协议签订后,原告十分感动,他说,自己人生地不熟,打官司还怕有地方保护主义,想不到法院能这么快把事办完,真是太谢谢立案庭这些热心的法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