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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少年审判论坛在郑州举行
发布时间:2012-09-03 16:21:01
![]() 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少年审判论坛在郑州举行。
本网讯(冀天福)
9月1日,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少年审判论坛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军,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文超出席会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主任张立勇作工作报告。
张立勇说,两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专家、委员的积极参与下,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一是紧扣司法热点,为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言献策。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增设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法院递交了《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五篇第一章的修改建议》,为刑诉法修改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二是开展专题调研,着力破解审判实践难题。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一些委员所在法院分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非监禁刑工作体系的实施细则》、《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暂行办法》、《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分析与犯罪研究的报告》、《河南法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报告》等一系列实践性、针对性较强的成果。三是坚持学术为本,不断提升专委会的影响力。通过权威新闻媒体发布新闻通稿,将成立大会及首届论坛的会议精神、学术观点转化成为公共资源,推动工作开展。委员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形成了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成果,推动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成为国内少年司法理论研究方面的重要力量。四是强化自身建设,形成健康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委员联络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研究成果转化机制,实现了专业委员会工作的规范化运作。 张立勇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专业委员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紧紧依托并主动服务审判实践,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理论研究,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一是要始终把握少年司法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二是要继续加强少年司法基础性理论研究工作;三是要扎实开展新刑事诉讼法具体应用问题研究;四是要逐步完善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 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少年审判专业会组成人员,专家学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领导和法官代表以及台湾、澳门少年审判法官共160余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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