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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与前妻私定探望权协议被判无效
发布时间:2012-09-04 10:11:55


     本网讯(通讯员 郇小军)   9月3日,江西省永修县法院判决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法院依法判决凎海英和熊四海签订的探视协议无效,根据实际情况准许凎海英每月月底探视女儿一次,一次一天。

    法院审理查明,凎海英和熊四海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生育一女孩。后因夫妻感情不合,熊四海动辄殴打凎海英。二人多次协议离婚,均因熊四海提出过分苛刻条件而未果。2010年,凎海英实在忍受不了家庭暴力的折磨,为了离婚同意熊四海提出的离婚条件,包括女儿由对方抚养,自己一辈子都不能看望小孩。离婚后凎海英日日思念女儿,但想到自己签订的协议遂作罢。今年6月份,凎海英闻听女儿生了重病,思女心切要求探视,但被熊四海阻止。万般无奈之下,凎海英将熊四海诉至法庭,要求行使探望权。

    庭审中,熊四海辩称不让凎海英看望女儿是双方有协议在先,是其自愿答应的,不能责怪自己,并当庭拿出了协议并要求法院驳回凎海英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探望权是法律明确赋予的一项权利。其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属于离婚父母一方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孩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中止行使探望权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而不能由离婚双方随便协议放弃。本案中,凎海英和熊四海已经离婚,但父母之间的血缘不会因离婚而消除,因此离婚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二人之间虽签订了凎海英一辈子不得看望女儿的协议,但该协议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视为无效民事行为。现凎海英要求探视女儿,其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法应予以支持。综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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