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宣威法院“七破七立”强化队伍思想建设
发布时间:2012-09-05 16:47:13
本网讯(通讯员 邹玉东)
在深入开展“两增强三提高”主题实践活动中,云南省宣威法院从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入手,找出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7条,把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作为扎实开展“两增强三提高”活动的重要参数,科学确立了“七破七立”指导思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破除就案办案思想,树立服务大局意识。近年来,少数个别干警有脱离中国国情,审判方式过分强调“一步到庭、当庭宣判、一锤定音”,不了解社情民意,不愿意做群众工作,不善于做调解工作,不考虑办案的社会效果的倾向。上述就案办案倾向导致案结事不了,直接影响了人民司法制度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宣威法院要求全院干警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不动摇,确立审判就是服务大局的意识,服务宣威市委、政府中心工作。要求干警把主动服务、多元互动、积极作为、联系群众变成自觉行动,经常性深入调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满足宣威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司法新需求。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主体作用,为地方科学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二是破除司法特权思想,树立司法为民意识。近年来,司法“特权”思想还在少数干警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个别干警思想上不同程度存在着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自我主义,审判执行中存在着冷、硬、横、推、拖等不良作风。宣威法院要求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意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在每一次执法办案当中,不折不扣落实好本院的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三民”工程。抓好服务示范窗口规范化建设,做到程序到位,充分体现有诉必理、公正公平、文明接待的人文关怀。自觉地秉承“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审判,到村民院落、田间地头去开庭。推行全程调解和释法答疑机制,进行立案提示、判前释法、判后答疑、执行释明,消除当事人法律上的认识误区,减少盲目的情绪对抗,最大限度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通过破除司法“特权”思想,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三是破除满足现状思想,树立工作创新意识。近年来,少数个别干警存在满足现状、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落后思想,缺少“站排头、创一流”的争先意识。宣威法院不缺少创新精神,“宣威模式”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就是典型例子。宣威法院要求全院干警进一步坚持向高标准看齐,树立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激发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增强创新意识、争先胆识,积极探索法院工作的发展规律,提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新需求的能力,通过创优争先等活动,在全院干警中形成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良好工作局面,做到不干则已,干就最好,永不满足,绝不懈怠,跳出宣威看宣威,努力争创一流的审判业绩。 四是破除厌倦学习思想,树立终生学习理念。近年来,个别干警不求上进,厌倦学习,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学习不够,仅凭经验或对法律条文泛泛理解办案,难以办出精品案。宣威法院要求全院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结合创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活动,把学习作为提升法官素质的源头活水。提倡自学,辅之互学,定期集体学,引领学习风尚,形成全院干警“人人爱学习、时时不忘学习”的学习氛围,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审判成果,打造博学多才、熟悉社会、品格高尚的法官队伍,切实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增强法官的司法水平,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 五是破除怕苦吃亏的思想,树立乐于奉献的意识。宣威法院属云南省辖区人口最多的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工作压力大,加之审判辐射半径大,执法环境不佳,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导致个别干警产生怕苦吃亏思想,畏难厌战情绪。宣威法院要求全院干警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全院干警要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执行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坚持把爱岗敬业的思想落到实处,高标准、严要求,忠于法律、恪尽职守。 六是破除不求上进的思想,树立大有作为的意识。针对部分干警“小进则满”,不求上进的思想,宣威法院要求全体干警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全院干警在工作中要不断进取,提高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投身“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院工作主题中去,实现自我价值,为社会主义司法建设贡献力量。 七是破除拜金主义的思想,树立清正廉洁的司法观念。清正廉洁是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院干警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慎初、慎独、慎微、慎行,增强廉洁自律的坚定性;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头脑,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算清政治账、经济账和家庭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清正廉洁的司法作风和严格规范的司法行为赢得社会的信任和尊重,不断提升和彰显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在树立“七破七立”指导思想以来的两个月,宣威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方面实现“三降两升”,即上诉率、改判率、重审率同比下降;调解结案率、案结事了率同比上升。2012年7、8两月结案814件,同比上升13.5%,调解结案率达到59.9%,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上诉案件改判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且未出现一件发回重审的案件。全院无违法违纪事件,法院工作质量、效率、效果良好,坚定坚持“七破七立”思想,实现法院科学发展的信心。 责任编辑:
纪颖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