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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闯入公司宿舍持刀抢劫员工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05 09:39:29


     本网讯(通讯员 甘万清)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黄丽平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6月1日晚7时许,被告人黄丽平闯入丰城市魅力华设备公司宿舍7幢305室找到魅力华公司员工丁近斌,以借钱为由,持折叠刀相威胁,迫使丁近斌将100元“借”给自己。当丁近斌说“没钱吃饭”, 黄丽平从口袋里拿了5元钱给丁近斌后离开至新昌晨网吧上网。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黄丽平目无国法,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黄丽平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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