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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一摩托车大盗落网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2-09-05 09:53:40


    本网讯(通讯员 韦朝欢)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广西大化县人“转战”三个县域,共盗取他人20辆摩托车,最终自食恶果。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审理后宣判:被告人蒙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08年12月27日至2009年8月,被告人蒙某单独或者伙同覃某等人窜至东兰、巴马、大化等地县份,先后盗走20辆二轮摩托车,盗窃数额共计人民币6502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蒙某多次实施盗窃犯罪行为,且属流窜作案,其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且涉案赃车共22辆中有21辆已由公安机关扣押并发还失主,可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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