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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人民法院追求的永恒主题
作者:河南省封丘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肖飞 发布时间:2012-09-05 11:23:42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和传播者。随着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和法官职业化进程的推进,法院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为有效应对挑战,培育法院文明显得尤为迫切。因此,法院文明创建是树立法院公正形象、弘扬司法文明的窗口”工程,是中国民主法治发展进程不断推进的必然选择,是完善人民法院形象、深化法院改革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加快法官职业化发展步伐的强烈需要。既然搞好法院精神文明建设至关重要,那么,如何抓好法院文明创建工作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是关键 法院党组要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做到安排部署到位,措施保障到位、督促检查到位。领导班子要经常听取汇报,调查研究,掌握动态,解决问题,形成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单位全员参与的创建局面。 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是保证 要建立完善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管理,从实际出发,制定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长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明确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把“软指标”变成“硬任务”。要建立跟踪检查制度,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创建工作常态化。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是目标 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打造亮点,延伸辐射,以抓好重点工作带动整体工作,以精神文明创建促进审判工作发展。要注重充实创建工作的思想道德文化内涵,着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文明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全面推进法院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司法文明建设。 坚持创新,抓好落实是方法 文明建设是一个逐步深化、循序渐进的过程,在坚持脚踏实地的同时,更要持之以恒地保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拓展新的途径,进一步把握规律性,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使各项创建活动更有吸引力和感染力,更有生机和活力。要紧密结合法院的工作实际和广大干警的思想实际,经常组织开展各类创建活动,确保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相互促进,搞好审判是目的 审判是法院的中心工作,人民法院开展文明创建理应围绕如何促进审判工作来谋划和进行,要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审判,追求社会的正义与和谐,这同样也是文明创建工作的终极目的。坚持“围绕审判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审判”这一工作思路,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把“公正与效率”作为法院创建文明单位的价值取向和检验尺度,相互结合,相互促进,以自身的公正、高效、文明、廉洁营造了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 以人为本,人文关怀是基础 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干警的理念,把提高队伍素质,塑造法官良好形象,增强队伍的 凝聚力和战斗力作为重心常抓不懈。以科学理论武装人,以教育培训 提高人,以岗位职责激励人,以审判事业造就人,以真心实意温暖人,努力锻造一支适应时代需要的高素质法院干部队伍,奠定精神文明建设最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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