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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法院巧用“六字经”化解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12-09-10 16:20:04


     本网讯(通讯员 周群勇 赖荣清)   针对近年来民间借贷活跃,民间借贷案件逐年上升的趋势,为更好地处理民间借贷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总结历年审判民间借贷案件的成功经验,结合当前民间借贷案件的新特点,巧用“六字经”有效处理民间借贷案件。

    “调”,将对民间借贷案件的调解贯穿于诉前、庭前、庭中、庭后、庭外和执行。调解民间借贷案件既能使当事人双方不伤和气,又能快速履行,节约司法资源。    

    “审”,针对近年来有些当事人以民间借贷案件的形式来进行虚假诉讼或貌似民间借贷实为赌债等,会昌法院严格立案审查,对已经立案的经庭审查清事实、庭后调查核实依法驳回赌债等貌似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请求,对假借民间借贷案件进行虚假诉讼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查”,经审查后对符合民间借贷要式的案件马上根据原告的诉求金额查询当事人的相关存款、房产、名下车辆等财产信息,了解当事人有无偿还能力,使办案法官心中有数,确保和解、执行到位。

    “快”,对有借据等事实清楚、偿还关系明确的小额民间借贷案件由立案庭小额速裁组快速处理;对较大金额和事实部分尚待查清的民间借贷案件能适用简易程序的尽量适用简易程序,确保民间借贷案件的尽快处理。

    “联”,通过与银行、公安、房产等部门的联动,了解当事人的诚信度。对诚信度偏低的当事人在立案前严格把关。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加强与银行、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对被告的财产变动、行踪等信息予以关注,确保判决得到执行。

    “情”,将感情融入到民间借贷案件立案到执行完毕的全过程。对于家境困难急需用钱的起诉方给予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快速处理、快速执行。对因突发事情等确实一时偿还不了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分期分批进行偿还。将感情融入到亲民为民中,不为了办案而办案,而通过办案解民之困、急民之需。

    据悉巧用“六字经”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使该院民间借贷案件结案速度大大加快,调解和案件执结率稳步上升,有效防范了虚假诉讼,规范了民间借贷秩序。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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