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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中巴车上刀片割包盗窃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13 15:35:10
本网讯(通讯员 唐雪云 吴昀懋)
一男子专门在罗城开往乡镇的中巴车上作案,趁人不备之时,用刀片划开乘客口袋,趁机盗窃财物。9月10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韦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作案工具刀片三片予以没收。
2012年3月18日,被告人韦某在搭乘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乡的中巴车时,用刀片割开邻座的乘客潘某的口袋,盗走潘某放在口袋内的现金860元、身份证一张。案发后公安机关已扣押了韦某持有的潘某的身份证一张并发还潘某。 2012年3月22日,被告人韦某在搭乘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的中巴车时,用刀片割开邻座的乘客蒙某的上衣口袋,盗走蒙某放在上衣口袋内的一个钱包,钱包内有现金1100元、身份证一张、信用卡一张。案发后公安机关已扣押了韦某持有的蒙某的身份证一张和信用卡一张,作案工具刀片三片,并将蒙某的身份证一张和信用卡一张发还蒙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的方法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96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某犯盗窃罪成立,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韦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部分赃物已退还被害人,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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