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贺力平)
一昧良心的债务人因再次向债主借钱发生纠纷,想报复债主,就与两位朋友商量出了一个还钱给债主,两位朋友再从债出那里抢回来的计谋,但在行抢的过程中,被看到的群众报警,当场抓了现行,不但钱没有到手,还要蹲监狱。近日,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李某和覃某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二千元。
2011年12月15日,被告人李某、覃某和姚某(在逃)一起聚餐,姚某说近来遇到一烦心事,自己打牌输了钱,本来想向邻居胡某再借点钱花,不料还没等自己开口,胡某就问他上次借的钱怎么还没还,他想报复胡某,问有为有高招。他们三人商量后得出一个计谋,由姚某以还钱为由约债主即到宾馆,把前还给胡某,由覃某与李某再抢回来,不但还了胡某钱而且还出了气。
2011年12月19日上午9时许,他们相约行动,计划先由姚某约债主胡某到邵阳市金龙宾馆,覃某与李某在金龙宾馆外等候,等胡某从宾馆出来时由姚某通知覃某与李某跟踪胡某,再由覃某以胡某与其老公有奸情为由缠住胡某,然后伺机抢胡某的钱。胡某应约而至,姚某将29000元现金交给了胡某。胡某从金龙宾馆出来后,姚某马上打电话给李某,告诉李某与覃某“穿黄色衣服的女子就是被抢劫的对象胡某”。李某、覃某两人跟踪胡某到工业街一宾馆前时,覃某突然冲上前去叉住胡某的脖子,以胡某与其老公有奸情为由纠缠胡某,李某也冲上去掐住胡某的脖子,并趁机上前去抢胡某的提包,在胡某没有松手的情况下,李某将胡某手提包拉链拉开,伸进包里抓了一把钱(到派出所清点为3600元)放进自己的衣服口袋里。周围群众看到后报警。李某、覃某当场即被公安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