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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调解营造一方和谐的净土
作者:梁军涛   发布时间:2012-09-18 15:02:56


    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法院的法官有一个共同的愿望,那就是化解矛盾,平息纠纷,防止冲突,让所有的人都生活在诗情画意的和谐社会中。为了实现这个共同的愿望,罗城法院的法官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用心调解,定止纷争,以一心为民的精神、坚持不懈的追求、高超的调解艺术和得体的调解方法,为诉讼当事人带来一方和谐的净土。

    龙岸法庭庭长吴琅认为,强化调解意识是搞好调解工作的前提。因此,他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调解观念当作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反复强调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认为,做好调解工作要有“三心”:1、对待当事人要热心。当事人到法庭是要讨一个说法,对待当事人的来访要客气,体现法官的热情,使之愿意接近你,和你说知心话。如果采取冷漠的态度,当事人就会与你产生距离感,就难以掌握当事人的心态,使得调解难以进行,往往会给当事人产生误解。2、倾听当事人的陈述要耐心。当事人对法律知道的不多,他们愿意向法官把诉争的问题讲清楚,并诉说苦衷,所以法官在调解案件中要善于倾听,真正了解诉讼当事人的内心世界,从中找到调解切入点,为纠纷的妥善解决打下良好基础。3、为当事人办事要诚心。要用真诚来赢得当事人对我们的信任,当事人只有信任我们,才能听从我们的调解意见。通过我们的言行,让他们感到法官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他们着想,是在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只要我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必然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正是由于吴琅庭长的不懈努力,全庭法官对调解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他们不但把调解当作结案的一种方式,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还把调解当作服务群众、为民解忧、践行宗旨的一种重要选择,把“搞好调解”作为他们的内心信念和自觉行为,为调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调解是一门审判艺术,只有历练丰富、底蕴深厚、技艺高超的法官,才能让调解开出美丽的“艺术之花”,结出丰硕的“艺术之果”。为了提高自己的调解能力,增长自己的业务知识,罗城法院的法官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他们认真学习法学、社会学、心理学以及自然科学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调解能力。他们敢于创新、敢于突破,在审判工作中摸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成功的大门也悄悄地向他们敞开。他们总结出的“消除私欲,保持公心法;以诚相待,同情理解法;确定目标,适时沟通法;拉个背场,适时揭穿法;假如挂嘴,换位思考法;借助东风,巧用说情法;矛盾定位,全庭动员法;看准时机,适时泄密法;只差一点,连续作战法;矛盾激烈,时间消磨法” 调解经验,得到了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评价,成功调解了许多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深厚的法律功底、较高的人文素养、高超的调解艺术,使得罗城法院的法官在调解工作中如鱼得水,游刃有余,有效地促进了调解工作的快速发展。

    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一提到罗城法院的法官,辖区的群众都竖起大拇指,说他们是难得的好法官。的确,这些年来罗城法院的法官正是凭着自己对群众的真挚感情,才融化了一块块“坚冰”,成功调解了一起起纠纷。2011年7月,韦法官承办了一起吴某诉周某的离婚案件。那天,当她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时,吴某口口声声要坚持离婚。吴某是某村村民,他和妻子已经分居很久,从表面看,这对夫妻符合离婚条件,但离婚后他们的家庭怎么办?他们读高三的儿子怎么办?当时正面临高考复习,如果父母离婚,肯定会对他产生不利影响。想到这些,赵法官分析了他们产生矛盾的原因,诚恳地指出了他们的不对之处,企图用“借助东风,巧用说情法”使他们和好,但她失败了,尔后用上了“确定目标,适时沟通法;拉个背场,适时揭穿法”,也终未见效,看着赵法官辛辛苦心为当事人操劳但他们都不领情,有些同志劝说:“算了,调不好就判了。”但想到他们的儿子,赵法官还是苦口婆心地劝说,最后通过“看准时机,适时泄密法”,把他们的儿子带到面前,让儿子诉说他对父母离婚的感受,儿子说如果他们离婚,他也不活了。儿子的诉说使这对夫妻泪流满面,此时赵法官趁热打铁,指出他们离婚后给儿子造成的不利影响,经过近四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他们终于握手言和。

    2012年5月,吴法官承办了一起离婚案件,这对夫妻生育了一对双胞胎女儿,生活美满幸福。但由于女方对网络产生浓厚的兴趣,并开始了网恋,于是不顾年仅三岁的女儿,口口声声坚持离婚。当吴法官通知双方到庭调解时,这对小女孩似乎还不知道她们的父母即将要分开,脸上露出甜美的笑容,看到这对可爱的小女孩,谁还忍心将她们的父母分开呢?吴法官分析了如果他们离婚对小孩以后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并从一个母亲对小孩特有的情怀出发,劝说女方要从多角度考虑,要为自己的女儿着想。当女方看到一个男法官尽然有如此细腻的感情,看着自己这对可爱的女儿,终于与丈夫女儿拥抱在一起,使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重新团圆。多年来,罗城法院的法官就是这样倾注真情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不春种一粒树”,哪来的“秋收万颗籽”?有耕耘,就有收获。正是由于罗城法院的法官重视调解,善于调解,用心调解,他们的良好愿望才逐步变成现实。今年1至8月份,该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30件,结案586件,结案率为93.02 %,其中成功调解486件,撤诉41件,调撤率达89.93%。可以说,罗城法院的法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辖区人民营造了一方和谐的净土。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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