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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桂两省四县共建未成年人审判协作联动机制
发布时间:2012-09-19 09:55:35
黔桂两省四县少数民族地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协作联动机制签约仪式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宁俊权 莫芬)
2012年9月18日下午,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荔波县人民法院、平塘县人民法院与广西省南丹县人民法院,举行黔桂两省四县少数民族地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协作联动机制签约仪式。该联动协调机制秉承沟通、协作、共赢的原则,这是两省法院创新未成年人审判方式的一项重大举措。
仪式上,两省四县人民法院的院长均表示,本次签约仪式只是一个开始,在今后将认真落实,不断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互通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信息,共同探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践中共性案件的庭前评估、法律适用、回访帮教等问题,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裁判质量,共谋民族地区未成年审判事业的新局面,共同构筑民族团结和谐大格局,促进毗邻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据悉,广西南丹县与贵州省独山县、荔波县、平塘县交界,群众往来频繁,生活习性相通,生产生活关系密切,涉及跨行政区划未成年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建立黔桂两省四县少数民族地区未成年刑事审判协作联动机制能更好地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充分发挥各地法庭便民利民的作用,实现办案效果最佳化,使未成年审判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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