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大写一个“民”字
作者:黄文青 发布时间:2012-09-20 15:32:13
8月11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来到祥符镇,进农村、入农户,开展政策、法律宣传,解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这是该院连续第五次开展此项活动。
而在法律的“天空”下,高安市法院的法官们同样怀着一颗为民之心,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工作指针,始终践行着司法为民的理念。 多元调解,解开“疙瘩”唱和谐 民事案件重在“案结事了”。近年来,高安市法院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建立辖区调解网络,采取特邀调解、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等多种形式,并使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方式进行衔接。同时,该院以“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为办案原则,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严格执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对合同纠纷案件,注重引导市场经济参与者守法经营,讲究诚信,保障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加强涉农案件审判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审理好涉农案件,及时妥善化解就业、就学、就医、住房、社会保障、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以及追索“三费”等涉诉纠纷,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 高安市法院积极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妥善审理了中瑞纺织制造有限公司、粮食局下属公司、高安市医药公司、高安市种子公司等破产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与有关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稳定职工情绪,清理债权债务,为破产企业化解债务,并成功化解了一起棉农集体上访事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特色法庭”,创新为汽运“加油” 高安市是全国闻名的汽运大市,全市有货车1.6万多部,带动着近16万人从事汽车运输行业,年创税收超亿元。采访中,不少车主说,汽车跑得又“快”又好,有高安市法院的一份功劳啊。 以前,交通运输案件的审理由高安法院民三庭负责。随着汽运产业的快速发展,要求法院提供快速、便捷、专业服务的汽运公司和车主的呼声越来越多。2007年5月,为了顺应群众的要求,高安市法院设立了“交通法庭”,专门负责审理与汽运有关的纠纷案件。2009年,该庭更名为“民事审判第四庭”。名称变了,但职能没变,该庭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一年当中有一半以上的时间在外面跑,因为有很多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把公司的车扔下就不管了,汽运公司没有办法,只好向民四庭提起诉讼,而法官就必须到事故发生地去处理车辆。真正是车轮跑到哪儿,法官就跑到哪儿。 今年以来,民四庭受理的汽运案件达到170多件,化解了许多汽运公司和车主的燃眉之急。 以民为本,“文明窗口”扬新风 立案庭是法院的“窗口”,高安市法院加大“文明窗口”建设力度,完成了立案大厅“六统一”的规范化建设。为了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增加了许多人性化服务项目,比如,在当事人休息区内配备了沙发、饮水机、桌椅、专用的笔墨纸张,甚至还有老花眼镜、意见箱等。为了让当事人熟悉法院的工作程序,法院还将诉讼费交纳办法、司法救助规定、立案接待大厅的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等内容张贴上墙。 立案庭健全了导诉制度,实行了“一站式”服务,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细化工作规程,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该院逐步规范了诉讼费的预收、结算和退费工作,简化相关流程,方便当事人交、退费。同时,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今年以来,共为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众减、免、缓交诉讼费17.3万元。 涉诉信访渠道的畅通,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有着重要的作用。高安市法院十分重视群众的咨询和信访。信访接待工作实行院长接待日坐班制度,由院领导轮流接待群众来访,及时解答并协调处理各种问题;实行主动下访和约访,将一些重点涉诉信访案件进行清理排查,由办案人员和院领导主动下访和约访当事人,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强化信访案件督办制度。制作案件督办卡,全程跟踪运行,限期督察通报。由于方法得当、措施有力,涉诉信访逐年下降。 责任编辑:
纪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