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躬亲为民促发展 一心系民保公正
——广西昭平县人民法院为民司法十年纪实
作者:邓进超 吴长东 周任超   发布时间:2012-11-30 09:55:16


    “工业立县、富民强县”这是广西昭平县委、县政府定下的工作主题,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昭平成为了全县人民的奋斗目标。

  一直以来,昭平县人民法院坚持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紧扣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围绕促增长、为民生、保稳定、创机制,着重抓好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民本司法,打造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切实做到了公正高效廉洁审判各类案件,在服务昭平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的司法答卷。

  2002年至今,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364 件,审(执)结8367 件,结案率 99.96 %。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100 %。4个派出法庭全部通过自治区高级法院“五化”法庭建设检查验收,并先后被贺州市中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法庭”、“规范化人民法庭”、“五好人民法庭”的称号。109人次被评为自治区、贺州市“优秀法官”或“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保增长:围绕大局服务发展

  今年8月9日,昭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厚书与该县重点企业辉达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人一同为该院设立在辉达公司的“无诉企业”示范点揭牌,标着广西贺州市首个“无诉企业”创建示范点正式成立了。

  所谓的“无诉企业”,是昭平县人民法院把握时代发展脉搏,服务企业发展,强化社会管理职能,运用司法职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创新举措。为做好示范点创建工作,该院设立“驻企法官工作室”,选派业务精湛的法官进驻企业驻点办公,“零距离”为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引导企业减少经营风险,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和发展后劲,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发生的做法;定期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面对面”为企业员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针对性进行普法宣传,切实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培育企业员工科学的矛盾纠纷解决观念。

  其实,创建“无诉企业”只不过是是昭平法院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该院要以辉达企业这一个示范点为起点,力争到2013年全县60%的企业实现无诉讼,为全县全部企业提高司法建议和帮助。

  作为人民的法院,昭平法院把司法审判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加以谋划和推进,积极主动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坚持能动司法,无论是在国际金融危机,还是在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升级中,都紧扣昭平县“工业立县、富民强县”的工作主题,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为昭平县科学、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十年来,昭平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4310件,审结4310件,结案率100 %。审结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商事案件2490 件,标的7025万元,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挽回经济损失 6000 余万元;审理劳动争议、劳资纠纷类案件 100 件;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山林权属等涉农纠纷案件300 件;依法惩处盗砍滥伐林木、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犯罪案件 65 件。

  为民生:汇就“半小时调解圈”

  今年7月31日,一起在立案窗口即将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纠纷案件送到了昭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厚书的手上。通过简单研究案情后,周院长对这起跨越二十七年的纠纷顿感责任重大,即时向县领导汇报。当天下午,在周院长和昭平县人民政府刘飞国副县长的联合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在诉前得到完满解决。

  “法官是人民的法官,必须一心为民,牢记身上的宗旨、使命。”这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厚书常常挂在嘴边的话。正如该院院长所表述的一样,昭平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渗透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爱民,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凸显了人民法院为民司法的大爱无声。2002年至2011年,该院坚持对“低保人员”、“五保户”、“特困户”,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受害人等 130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20万元。

  巡回审判便诉讼减负担。昭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职能作用,实现巡回审判从工作特例向工作常态转变。今年四月,昭平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正式进驻县交警大队。巡回法官在短短三个多月时间里,就审结交通道路事故案件26件,其中调解或通过调解促成当事人撤诉的案件22件,调撤率达84.5%;诉前参与、协调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案件13件,司法确认道路交通案件46件,极大方便群众的诉讼、减轻了群众的负担。

  “无诉村屯(社区)”创建,百姓家门口止争息讼。为把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解决在“一线”,化解在社区邻里、乡镇村组、田间地头,该院积极创建“无诉村屯(社区)”活动,成立广西贺州市首个“无诉村屯”创建示范点,建立驻村、驻社区、驻企法官工作室,把经验丰富的精干法官派遣到最基层,“面对面”帮助群众,“心贴心”为群众解决困难。今年7月创建“无诉村屯”以来,该院6名驻屯企法官47次深入村屯走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63次,指导村调解委员会化解纠纷7件,自行发现、消除矛盾苗头4起,试点村屯、社区无一起诉讼案件,到处呈现一派和谐景象,无诉创建赢得了开门红。

  “妇女儿童维权岗”妇女儿童权益的“代言人”。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妇女儿童案件突出打击重点。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善于化解矛盾的审判人员组成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主审,吸纳优秀的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构筑坚固的“司法防线”。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诉讼案件283件,审结283件,结案率为100%。8月,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庭以及城厢人民法庭被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贺州市妇女联合会授予“贺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岗”荣誉称号。

  促和谐:唱响社会和谐的法治进行曲

  李某是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人,曾是一名令县、乡干部头疼的老“上访户”。但是现在他却转变成了“息访人”,不仅自己不上访,还带动村民不上访,并成为了村里有名的致富带头人。

  他说,这全都是党委、政府还有法院的功劳。原来昭平县采取“致富息访”办法,昭平县法院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政府,帮一批贫困上访户脱贫致富,从而停止了上访,并用自身的经历说服和带动周围群众息访。

  昭平法院始终不渝地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始终把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完善信访案件的接待、分流、处理工作机制,在人性化上赋予当事人更多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严惩故意伤害、抢劫、绑架、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犯罪,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十年受理刑事案件1207 件,审结1207 件,结案率 100 %,由于近年来惩处有力,有效遏制了刑事案件多发的势头,2009 年刑事案件比上年下降 21 个百分点。

  此外,该院还推行“院长来访接待日”,院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难题;积极主动发起适度的司法救助程序,让上访人切实感受到法院的关心、社会的关爱;推行案件回访,专门组织各部门定期开展案件大回访和节前送温暖活动。通过回访,十年来共对17户困难当事人实施经济救助,送去了党的温暖。

  创机制:夯实为民审判的“基石”

  昭平法院创新了自身乃至贺州市法院系统司法为民举措的多个先例。

  推行“5831”调解经验。5既“五心”法官爱心、耐心、信心、诚心、公心;8是“八法”即心理抚慰、过错剖析、分头调解、亲情融化、巧借外力、冷热并用、内外结合、法律宣传与道德舆论威慑相结合的方法;3是“三大机制”即立案调解长效机制、法官调解激励机制、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相衔接机制;1是达到“一个效果”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仅2011年,民商事案件调撤724件,调撤率 83 %。刑事附带民事及自诉案件调解 7 件,调解率为67 %。执行和解84 件,占执行结案79.2 %。

  推行裁判文书改革。落实裁判文书三审制,大大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意识,提高裁判文书严肃性、严谨性。

  推行立案调解。制订《昭平县人民法院立案调解办法》,抽调富有调解经验的法官,对一些诉讼标的小、法律关系明晰、被告方便传唤的案件,实施立案调解并及时执结。十年来,立案调解 600件,提高了办案效率,方便了群众诉讼,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

  推行判后释法。推行主审法官在案件宣判后对当事人不明白的法律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释明。促使当事人正确全面地理解法院作出的裁判,增进了当事人对判决的认同。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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