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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司法理念 助力执法为民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工作纪实 作者:姜一 王海英 发布时间:2012-09-20 14:59:15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84年,现有政法专项编制干警49人,内设13个部门,年平均办结案800余件。三年来,前进区法院围绕着“三个至上”、“人民法官为人民”、“群众观点大讨论”等司法理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审判管理、队伍建设为重点,狠抓法院规范化建设。在党组班子正确领导和全体干警共同努力下,法院司法环境不断改善,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在促进社会和谐、执法为民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新进展。
加强审判管理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前进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履行职责不忘全局、司法办案不忘发展”的观念,积极推进“一区三中心”建设,加大调节经济关系力度,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审判工作,支持和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三年来,共受理案件2500余起,审判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60余件,刑事、商事、行政案件连续三年实现无发改、无申诉、无上访,民事案件发改率也逐年下降。 建立审判质效管理机制。为提升办案效率,推行临界审限案件催办制度,立案庭根据各类诉讼案件审理期限的不同,严格遵照中院要求的各项办案指标,制定相应规定,定期下发催办函,三年来,案件平均审限40天,无超审限案件;为提升办案质量,建立法官联席会和发改案件评析制度,要求所有判决案件必须经庭务会和法官联席会讨论,对于被发改的案件,由审判委员会逐案评析,查不足,找对策,助推办案质量整体提升。三年来,上诉率和发改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为加强审判质量监督管理,突出对庭审这一影响审判质量关键环节的监督,前进区法院依托网络视频平台,探索建立了可视化监督考核机制,对庭审程序、庭审质量、法官言行、着装仪表等进行全面监督考核,规范了庭审活动和法官行为,提高了审判质量。 建立诉调衔接联动机制。对内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把调解作为主要结案方式,全面推行“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全方位调解”,将民事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行政和解、执行和解作为工作努力方向,全力化解矛盾;三年来,前进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2%,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77%,行政案件和解结案率达到90%,执行案件和解和自动履行率达到60%以上,且无超审限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上访申诉案件。对外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将法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新机制,2010年,前进区法院对辖区6个街道办事处,41个社区的97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为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促进人民调解合法有效开展,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打下了良好基础。 健全信访稳控机制。制订《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院长接待日工作制度》、《涉法涉诉信访责任追究办法》等七项工作制度,为信访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严格落实 “四定一包”责任制,实行全院干警进京轮流接访制,全员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使全体干警了解信访工作的难处,提高干警对信访案件的防范意识;推行信访费用预付制度,对信访案件实行“三包”,即包案件、包信访、包费用,一旦出现信访,在稳控的同时进行案件评查,如存在审判不公、执法不力、案件瑕疵等问题,由主管院长、庭长、主审人按照责任大小分担信访费用。 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程序,制定《执行案件定期排查汇报制度》,定期对执行案件进行逐一排查,加强对案件的跟踪和管理,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完善告知制度,制定“执行风险告知书”,严格“财产申报”制度,对三个月未执结的案件,及时告知申请人执行情况和进度,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实行首问负责制,针对当事人“催、追、问、急”等实际情况,实行一人接待,承办到底,避免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在提高执行率的同时,当事人对执行工作满意度也明显提升,对执行案件的投诉率同比降低16%。 完善为民措施 维护合法权益 热情的诉讼指导、真诚的风险提示、悉心的法律解答、耐心的宣传教育,处处彰显着法院是司法文明的场所。诉讼服务大厅内,设庭前服务窗口、诉讼事务接待窗口和判后释明窗口,专门办理来院人员引导、案件材料移交、办理上诉手续、评估鉴定拍卖、财产保全、调查取证等事务,真正实现了事务性工作“一站式”办公。 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救济,三年来,前进区法院共对89起案件的当事人实行缓交诉讼费用达42万元,为67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指定了辩护人或代理人。在2010年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在区委的帮助下,建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切实解决了特困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解决了一批涉及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的特殊主体案件,如建国乡政府,佳木斯监狱等,使一些长达十几年的积案得以解决。 积极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分别在五家企业设立了联系点,针对企业现存的劳动合同、工伤事故等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并就国有企业改制中遗留下来的人员编制、劳动纠纷,法院又不能受理的案件,出谋划策,帮助企业寻找合理的解决途径;组成法制宣传小组,分期、分批到企业开展法制专题讲座,解答涉法咨询; 前进区人民法院针对涉军诉讼案件推出“三优先”举措,即对涉及保护军人、军属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立案环节开辟绿色通道,由涉军合议庭成员提前介入,派专人负责接待咨询,确保涉军诉讼案件高效准确运行。2010年6月,国家双拥工作组来我院检查涉军工作,对我院涉军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坚持以人为本 铸造一流队伍 队伍是事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抓住了队伍建设这个核心,就抓住了法院工作的主动性。2009年5月,我初任前进区法院院长一职,提出 “以过硬班子带动人、以思想教育净化人、以良好学风提升人、以司法文化凝聚人、以监督管理规范人”的工作思路,从激发队伍活力入手,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公正高效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班子带头向干警做出承诺,学习、工作、廉政向我看齐。70%的班子成员拿到研究生班学历,带头办案,发挥了示范效应;加强中层领导力量,三年来,提拔使用11名中层干部,吸纳两名高水平法官进入审判委员会担任专职委员,审判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开辟“法官讲坛”,一周一学,一月一讲,围绕审判中的难点、焦点问题论述剖析解决,互帮互学,三年来,班子成员始终坚持人均讲座两次,个个法官登上过讲台;建设互联网、局域网、图书室,保证在第一时间获得新信息、掌握新知识。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保留学习期间的福利待遇,在时间和物质上给予支持。近年来全院在职干警全部达到本科学历,连续六年每年都会有一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岗位培训班和学历教育70余次,参训率100%。面对法官断层、审判资源短缺的状况,前进法院坚持内涵挖潜,通过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战斗力。通过整合政工、纪检、调研部门力量,综合干部做到一专多能,为审判部门充实了更多的优秀法官。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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